河南,男子和相亲认识的女友先同居后领证,没想到12天后,他发现女友竟患有HPV,男子愤怒不已,认为女友是婚前感染,却故意隐瞒她,可女友却拿出报告,说是婚后才感染的。男子心里的疙瘩解不开,直接诉至法院,要求女友返还18万彩礼。结局让男子傻眼。
邓大哥和陈大姐在2023年2月相亲定了婚事。
男方也大气,掏出18.8万彩礼,还买了四金,3月办了订婚宴,4月29摆了婚礼。
之后,俩人就以夫妻名义住到了一起,打算年底去扯证。
谁成想,婚礼刚过12天,陈大姐去医院检查,查出HPV18高危型阳性。
本来这病也不是啥不治之症,可医院病历写错了感染时间,写成了2022年4月,也就是俩人认识之前。
邓大哥一看这记录,当时就不淡定了,认定陈大姐婚前就有这病,故意隐瞒自己。
陈大姐也急了,赶紧拿出另一张阴道镜报告,上面写着感染时间是2023年4月,也就是婚后,还解释说这病是俩人共同生活后感染的。
可邓大哥心里的疙瘩已经种下,任凭怎么解释都不信,婚事就这么黄了,扯证的事儿自然也没了下文。
好好的婚事闹成这样,邓大哥觉得憋屈,把陈大姐告上法院,要求退还18.8万彩礼、四金,还有俩人共同生活期间自己给的3.7万收入款。
他觉得是陈大姐隐瞒病史,自己才悔婚的。
法院会怎么判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简单说,就是没领证、领证后没一起住,或是给彩礼给得倾家荡产,这三种情况才能要求全额退彩礼。
案例里邓某强和陈某玲没领证,但确实共同生活过,不属于全额退还的范畴。
加上陈某玲本身无过错,是邓某强无端怀疑导致悔婚,所以法院只让女方退了小部分彩礼。如果是女方主动悔婚且没共同生活,那大概率要全额退还。
一审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说法。
陈大姐的病历是医院写错了,人家有正确报告证明是婚后感染,不存在隐瞒,反倒是邓大哥没证据就怀疑女方,属于悔婚一方。
不过考虑到俩人确实没领结婚证,共同生活时间也短,判陈大姐酌情返还1.3万彩礼,还有那3.7万收入款,四金和剩下的彩礼就不用退了。
邓大哥不服,上诉到二审,结果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其实,彩礼返还得看具体情况,没领证但共同生活过的,不会全额退。
要是女方没过错,男方单方悔婚,返还比例会更低。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