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男子查征信发现背上300万房贷,
房子在法拍网上挂着,
门锁密码他都不知道。
打电话问银行,对方说“人脸识别过了”。
去房子里一看,物业记得原业主姓薛,墙上还贴着旧电费单。
银行说是他本人办的,可签字不是他写的,身份证是2019年就挂失的,手机卡也没用过。
活体检测只让眨了眨眼,没让摇头也没读数字,照片P一下也能过。
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里,这套房被解押又抵押了三次,但银行只查了“当前无抵押”,没翻前两年的记录。
面签合影里的人脸,和他身份证照片根本不像,银行却说“系统认了就行”。
河南刚出的征信修复新规,能标“非本人业务”,但得先报案、做笔迹鉴定、找法院开证明。
周先生跑了四趟派出所,材料还没收全。
法院立案庭说这类案子没先例,得先打确认合同无效,再另案起诉银行。
他把催收短信截图发到了社区群,群里立马跳出三个同样被冒名贷款的。
郑州东区法院最近判了个类似担保案,银行因为没在期内催收,丢了追索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