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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一男子病逝前,立下遗嘱,除了每年给老母10万赡养费,把其他房产,存款,

广东深圳,一男子病逝前,立下遗嘱,除了每年给老母10万赡养费,把其他房产,存款,都给了婚生女儿,一分钱都没给未成年的未婚生子留,未婚生子一怒之下,告到法院,法院的判决,无法服众! 说个发生在广东深圳的事儿,牵扯到遗产分配,还有家庭伦理,闹得沸沸扬扬,到最后法院判了,可两边都不满意,网上也吵翻了天,很多人都说这判决没法服众。 事情的主人公是一位45岁的王先生,去年的时候他查出了癌症晚期,知道自己没多少时间了,就特意去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把自己的财产都安排好了。 王先生家里条件不错,有3套房子,还有近1000万的存款,另外还有两个孩子,一个是18岁的婚生女儿小王,还有一个是12岁的私生子小浩。 这份遗嘱中明确每年给予老母亲十万元养老,其余房产、存款皆留给婚生女儿小王,而十二岁的私生子小浩,遗嘱只字未提,无异于未给他留下分毫财产。 没人知道王先生当时是怎么想的,小浩是他当年出轨生下的孩子,从小就跟着生母李女士一起生活,王先生从来没公开承认过这个儿子,平时也只是偶尔通过微信转点钱,问问孩子的学习和身体情况,算不上多亲近,但说到底也是他的亲骨肉,怎么就能在遗嘱里彻底忽略掉呢?这份遗嘱里的空白,大概就是他对这个私生子最后的态度,不想让他分走自己的任何财产。 2024年6月王先生还是走了,婚生女儿小王就准备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手续,一开始一切都挺顺利的,没人出来阻拦,可没想到李女士带着12岁的小浩突然冒了出来,当她知道遗嘱里一分钱都没给小浩留的时候,当场就急了觉得这太不公平了,小浩也是王先生的亲儿子,凭什么不能分一点遗产。 李女士先找了小王和王先生的老母亲商量,想着好好谈谈,能给儿子争一点遗产,毕竟孩子还小,以后的日子还长需要钱。 可小王的态度特别坚决,觉得父亲的遗嘱就是他的真心话,父亲想把财产给谁就给谁,小浩本来就是个意外,根本没资格分父亲的财产,王先生的老母亲也站在孙女这边,帮着小王说话,两边谈得特别僵,最后彻底谈崩了。 李女士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和儿子太委屈了,王先生活着的时候没尽到多少做父亲的责任,死了还一点财产都不给孩子留,实在说不过去,一气之下李女士就带着小浩,把小王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重新分配王先生的遗产,给小浩应得的一份。 庭审之际,李女士呈上诸多证据,其中有她与王先生于2016年相识之初的聊天记录,亦有她孕期时王先生给她的转账记录,桩桩件件似在诉说背后故事。 除了王先生平日关心小浩学习与身体的微信截图,一份司法鉴定书尤为关键,其上亲权指数高达99.99%,确凿无疑地证明了小浩是王先生的亲生儿子。 可小王还是不松口,一口咬定李女士是在敲诈勒索,死活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想以此否认小浩的身份,法院看到这种情况,直接做出了对小浩有利的判断:小王明明有能力拿出反驳的证据,却故意不配合,那就认定小浩是王先生的亲儿子,依法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有权分走一部分遗产。 判决出来之后,两边都不满意,小王觉得父亲的遗愿被无视了,本来该全属于自己的财产,被硬生生分走一块,心里特别不服气,李女士虽然觉得法院认可了小浩的继承权,判决有一定公正之处,但跟王先生那么多的遗产比起来,小浩分到的部分还是太少,根本不够孩子以后的生活和教育开销。 王先生的老母亲夹在中间,看着两个本该是亲人的孩子反目成仇,为了钱闹上法庭,自己的晚年也过得一点都不安生,网上更是吵翻了天,争议特别大,有人骂法院偏心私生子,糟蹋了遗嘱自由,觉得王先生的遗嘱是公证过的,就该按遗嘱来。 也有人觉得王先生太绝情,不该因为自己的过错,让未成年的孩子跟着遭罪,还有人说法院的判决看着不合理,其实是守住了法律的底线,不管怎么说这份判决确实没能让大家信服,也让我们看到了遗嘱自由和未成年人保护之间的复杂矛盾。

评论列表

红鲱鱼
红鲱鱼 1
2026-04-05 04:55
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虽然证明此子是亲子,但立遗嘱人没有意愿给其财产,为啥要判给?难道是因为此子是未成年人?

用户10xxx14 回复 04-05 08:55
法肓?法律上遗嘱是有效的 但要给未成年子女和年老父母留一部分抚养费和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