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造原子弹呢?”浙江湖州,一位民宿老板花了200万元重新装修,结果为了淋浴间玻璃贴膜上有气泡,跟安装师傅杠上了。老板以起泡会导致走光为由,拒付3.8万多元工程款,还要求全部重贴。安装师傅气得直跳脚,直呼对方就是想赖账。网友:这到底是精益求精,还是变相白嫖? 朱老板在湖州安吉抱坞山经营着一家民宿,2016年开业,周边景区环绕。 为了迎接五一假期客流,他前年开始给十几个房间做重新装修,前后花了大概200万元。 淋浴间的玻璃门是找邹老板做的,上面标注的下单时间是去年9月,大概去年十月装好,贴了灰油砂膜,总价3.8万多元。 原本以为能顺利完工,谁知朱老板发现膜起泡了。 他担心这膜时间长了会空心脱落,到时候客人在里面洗澡走光,招牌就砸了。 让人意外的是,直到工程结束,朱老板都没付过一分钱,两人连合同都没签。 朱老板一口咬定,是对方没按规矩先出图纸就强行施工;而邹老板则委屈表示,明明是对方催着赶紧装。气愤的朱老板要求要么拆走,要么马上修好,邹老板答应正月十八来修,可到了农历二月份都没见人影。 后来,朱老板在2月份拿出一份自己拟的整改合同,要求3月12号前完成“无缝隙、无气泡”的重贴,自己签合同后支付2万元,剩下的验收合格再付。 邹老板一看直接拒签,怒怼手工贴膜要求一点肉眼可见的气泡都没有,纯属想赖账。 这场因为几处气泡引发的装修纠纷,让朱老板满心欢喜的开业计划彻底卡壳,也把小微工程里“无合同施工”的深坑暴露无遗。 这种谁也说服不了谁的尴尬局面,戳中了无数生意人的痛点,更是让大家看清了口头约定的脆弱。 这件事发到网上后,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站在朱老板这边:“既然花了钱,肯定要达到预期效果,淋浴间走光可不是小事,达不到标准凭什么给钱?” 也有同为装修人的网友替邹老板叫屈:“手工贴膜要求一点气泡都没有,这纯属强人所难!没付钱就让干活,干完又出苛刻条款,这老板心机太深。”还有理智网友指出:“这就是没签合同的下场,纯属一笔糊涂账。” 这事儿说到底,就是缺乏契约精神惹的祸。 商业合作中,最怕这种凭感觉办事、先上车后买票的野路子。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无论工程大小,白纸黑字的合同才是规避风险的底线。 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邹老板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施工义务,且朱老板实际占有了该劳动成果,双方已构成事实合同关系。关于验收标准,在没有事先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行业通用标准执行。 如果邹老板的施工质量符合行业通用标准,朱老板就不能以个人主观的“极高标准”随意拒付工程款;反之,若确实存在明显的质量瑕疵影响使用功能,朱老板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减少报酬。 现在双方僵持不下,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标准,依法维护各自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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