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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打更人只在负责报时吗?深入了解,发现他们还有这些功能 元和二年,也就是

古代打更人只在负责报时吗?深入了解,发现他们还有这些功能 元和二年,也就是公元807年,长安城深夜。一名宦官郭里旻喝得烂醉,摇摇晃晃地出了宫门,一路踉跄往回走。迎面碰上了在街上巡夜的金吾卫,当场被拿下。 结果皇帝下旨,郭里旻被杖杀,负责当夜巡查的金吾薛伾和巡使韦纁双双被贬,逐出京城。 这件事记在史册里,读来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一个宦官,死罪倒也罢了,但连带着官员一起处分,足可以见唐代对夜间秩序的重视程度。 而这套夜间管理体系的最基层执行者,正是每天走街串巷的打更人。 很多人觉得打更人不过是个报时的,敲敲梆子,喊几嗓子,混口饭吃。但如果你仔细去翻那些记载,会发现这个职业远比表面看起来复杂得多。 打更这件事,起源并不晚。汉代军营里有一种炊具叫"刁斗",白天战士们拿它煮饭,晚上就用来敲击传递时辰,《史记》里有相关记述。 最初打更并不是面向百姓的公共服务,而是皇宫和军营内部的一套管理手段,专门用来协调人员值守。后来随着城市扩大,这套制度才慢慢从宫廷延伸到民间街巷。 唐代以后,打更和宵禁就紧紧捆绑在了一起。《唐律疏议》明文规定,夜间无故出门者,杖八十。 入夜之后,普通百姓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上街的,打更人每敲一轮,就是在向所有人宣告时辰,也是在划定宵禁的起止边界。说打更声是一种"法律公告",倒并不夸张。 《大清律例·夜禁》里的条文写得更具体:一更三点钟声之后到五更三点之前,凡在外游荡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被抓,笞五十。 处罚按时辰轻重分级,执行这套制度的人,就是在街上巡夜的更夫。换句话说,更夫不光是报时员,同时也担着一份基层执法的责任,碰到违反宵禁的人,是可以直接扭送官府的。 这一点在明代打更人身上体现得相当真实。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明末来华,把所见所闻写进了《利玛窦中国札记》。 利玛窦记录,中国各个城市都有大量更夫在夜间巡街,街道设有铁栅,按时上锁。 但利玛窦同时也写道,宅院被盗的事照样频繁发生,原因很可能是更夫本人与盗贼相互勾连,或者干脆就是盗贼本身。 一个外国人的观察,当然不能代表全部实情,但这段记录确实指出了打更制度的现实弱点,这份工作大多由贫苦百姓甚至老弱病残担任,薪酬微薄,熬夜巡街本就辛苦,职业道德自然良莠不齐。 有人为了防止自己打瞌睡,会在手上绑一根短香,睡着了烫醒,靠这种方法撑过漫漫长夜。 防火是打更人另一项真正救命的职责,而且这件事在史书里有大量触目惊心的记录作背书。 《二十四史》中统计,两千五百年间有据可查的重大火灾多达八百七十八起,宋、明、清三代加起来超过两百起,平均不到三年就有一次。 古代建筑以木料为主,城市人口稠密,一旦起火,蔓延极快,而且大多数火灾都发生在深夜,居民熟睡之中毫无察觉 打更人走街串巷,眼睛要时刻盯着四周,一旦发现哪户人家冒烟起火,立刻敲锣呼喊,把人叫醒,这往往是扑灭初期小火、避免酿成大灾的唯一机会。 明清时期,民间防火意识有所提升,乡间邻里普遍置备大水桶储水备用。但这种自发的准备,还是建立在打更人能及时报警的前提上。 没有人在夜间盯着街道,再多的水桶也来不及。 说到底,打更这份工作,表面上看是个敲梆子的活儿,实际上是把报时、防火、治安巡逻和宵禁执法全都压在了一个人身上。 而且这个人还要眼尖、腿快、胆子不能小,跟负责楼上瞭望的值守人员还要配合手势和旗语,那些是加了密的联络方式,外人看不懂。 这套制度从汉代军营里的"刁斗"一路演变下来,历经唐宋明清,工具换过几轮,从刁斗到钟鼓,再到宋代更夫手里那种轻便的手摇"钲",但核心职能始终没有变过。 一个普通的更夫,站在深夜的街道上,手里攥着梆子,其实是整个古代城市夜间运转体系里一个不可缺少的齿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