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1911年,潮州知府陈兆棠被捕,革命军让他拿出十万元来换命,陈兆棠却宁愿被处死:

1911年,潮州知府陈兆棠被捕,革命军让他拿出十万元来换命,陈兆棠却宁愿被处死:"死就死,哪能拿钱帮助你们谋反?"革命军怒了,朝他开了13枪处死了他。陈兆棠这话倒是说的貌似大义凛然,实际上他是一个恶贯满盈的魔鬼。 陈兆棠是湖南桂阳人,1859年生,父亲陈士杰是曾国藩最倚重的幕僚之一,历任浙江巡抚、山东巡抚,在湘军的几次关键战役中都出过力。 兄弟几人都由大儒王闿运亲授,陈兆葵、陈兆文双双考入翰林,另一个兄弟陈兆奎跟着王闿运读了三十年书,文名远播。这一家子放出去,哪个都是体面人。 偏偏陈兆棠只是个廪贡生,不是正途进士,靠捐五品同知衔才在光绪十五年谋到一个四川兴文县知县的差事。这个出身,在那个时代的官场里就已经矮了一截,遑论与兄弟们相比。 他心里是什么滋味,外人猜不透,但他后来的所作所为,多少透出一股急于证明自己的劲头。 转机出现在庚子年前后。八国联军入北京,各地百姓纷纷毁教堂出气,地方官大多随波逐流,甚至默许。陈兆棠在崇庆州却反其道而行,严令保护教堂,亲自拿办闹事之人,教士没有受到伤害。 这个判断恰好与当时任山西巡抚的岑春煊不谋而合。岑春煊是晚清出了名的"官屠",整治腐败官员毫不留情,但也正因如此,他眼光毒辣,识人准确。 陈兆棠这个处置,被岑春煊记在了心里。 光绪二十八年,岑春煊升任四川总督,立刻把陈兆棠召回署理邛州直隶州。次年岑调任两广总督,又带着陈兆棠一起入广东,让他统领武匡军。 岑春煊按规定拨给他两千金作统费,陈兆棠拒而不受,还说了一句"不要钱,不徇私,不任性"。旁人看着,觉得这人还算有节操。 然而,权力这东西,放到不同人手里,结果大相径庭。 岑春煊把陈兆棠派去主持惠州清乡,让他专门负责剿匪事务。惠州的匪患确实严重,但"就地正法"这四个字,才是问题的根子所在。 早在光绪十一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就奏准在广东恢复就地正法制度,地方官可以不经上级复核,直接审理处决嫌疑人。这套制度给了主持清乡的官员一张可以任意填写的空白授权书。 陈兆棠拿到这张授权书之后,惠州开始血流成河。真正的土匪早就跑光了,留下的多是被人构陷的平民和微罪小犯。 但陈兆棠从不深究,送到手里的人,一律处决。 三年间,惠州有据可查的被杀人数超过三千,许多家庭就此消亡。百姓背地里叫他"屠伯",这两个字不是夸他,是在咬牙切齿。 正是这段惠州的血腥岁月,让当时还在广东法政学堂就读的陈炯明忍无可忍。陈炯明是惠州海丰人,1906年入学,眼睁睁看着同乡惨死于陈兆棠刀下。 1907年,陈炯明联合同乡张友仁,联名举报惠州知府陈兆棠滥杀无辜,迫使广东当局将其撤职。一个在校学生扳倒一个知府,这在当时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事。 清代名臣曾国藩有一句话:"好汉打脱牙和血吞。" 意思是真正的硬气,是能忍辱负重、不乱发威。陈炯明做到了这一点,他没有冲动行事,而是一步一步将抗争推进到制度层面。 1909年,陈炯明当选广东谘议局议员,随即提出《废除就地正法案》,在议局辩论中明确点名陈兆棠,指出其在惠州治下死于非命者超过三千,其中不乏冤案。 议案最终未能通过,反对者的理由是"非有就地正法,即无以清乡"。但陈炯明的这番话,已经白纸黑字留在了历史记录里。 而陈兆棠,此时已被调往潮州,继续他的那一套。上任不久,一天之内下令处决三百余人,潮州百姓噤若寒蝉。 一个叫罗宾二的小商贩,本是被土匪绑架的受害者,结果被官府与土匪勾连,反诬为匪,最终死在陈兆棠手下。弟弟陈兆葵曾私下劝过陈兆棠,话没说完就被挡了回去。 1911年11月,武昌起义的消息传到潮州,革命军很快攻破城池。百姓奔走相告,盼的就是这一天。陈兆棠被捕之后,革命军给了他一条活路,开价十万元。 陈兆棠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