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后被逼嫁,
不娶就再跳河,
这恩情谁敢救?
今天刷到一个新闻,说有女的跳河被拉上来,脚还没站稳,就指着救人男的说:“你不娶我,我现在就再跳下去。”旁边人全愣住了,连劝都不敢大声。
这不是第一次了。
前阵子浙江也有个女的,说人工呼吸后怀孕了,非要对方负责。
还有个28岁小伙,被大妈捞上来,转身就喊人家“妈”,还说“这辈子认定了”。
法律早写明白了:救人不等于签婚书,更不是卖身契。
《民法典》第184条说得好,好心帮忙出了事都不用赔,反过来被威胁,那更是违法。
真感恩,是好好活着,自己站稳;不是把别人当救命稻草,一拽就是一辈子。
心理上难受可以理解,但拿命当筹码,不是脆弱,是越界。
善意不是枷锁,托一把就该松手。
她跳下去那一刻,没人拦;她赖上来那天,法律得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