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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俩女子在澡堂洗澡时,竟先后遭遇男童进女浴的事!先是林女士在更衣室碰见家

江苏南京,俩女子在澡堂洗澡时,竟先后遭遇男童进女浴的事!先是林女士在更衣室碰见家长带2岁男童进来,紧接着刘女士在洗浴区,又看到6岁男童拿着手机在女汤里晃悠,担心被拍隐私,找搓澡阿姨反映,阿姨却不管。两人窝火报警,澡堂态度更让她们失望。网友还吐槽2岁男童家长,说女子太矫情。 刘女士那天泡完汤正准备搓澡,抬头就看见个六七岁的小男孩举着手机在女汤区晃悠,她下意识捂住胸口,墙上“禁止携带手机”的红色提示牌,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这孩子边走边低头看屏幕,手机镜头时不时晃过正在淋浴的女客。 刘女士喊住路过的搓澡阿姨,对方瞥了眼说“小孩懂什么”就走了。她气得裹着浴巾追到更衣室,正好撞见刚进来的林女士。 林女士刚脱了外套就听见孩子吵闹声,转头看见个年轻妈妈带着俩孩子,其中小男孩正扒着更衣柜门往里瞅。 她下意识把毛巾往胸前拢了拢,那妈妈却笑着说:孩子才两岁懂什么?说完自顾自给孩子脱衣服,小男孩光着屁股在更衣室乱跑。 俩人蹲在储物柜前越想越气,刘女士掏出手机要报警,林女士按住她要打电话的手说:先找经理! 结果前台说“孩子小没法管”,保安站在门口低头刷手机。 民警到场时,6岁男孩的妈妈正叉着腰理论:我家儿子从小跟我去女澡堂,怎么到这就不行了? 澡堂经理解释:我们真提醒过,是孩子自己偷溜进去的。 可监控显示,男孩进女汤区时,家长就坐在休息区低头玩手机。 最后经理给林女士免了单,给刘女士打了七折,却拒绝公开道歉。 这事最魔幻的是网友评论:有人说两岁娃连男女都不分,当妈的带进女浴怎么了? 可问过其他女客愿不愿意吗?更别说六岁男孩,现在小孩精得很,手机功能比大人玩得都溜。 澡堂也挂着“儿童超过90cm需同性陪同”的牌子,却对举着手机的孩子视而不见,这不是管理疏忽是什么? 家长带娃进异性浴池,到底算不算侵犯他人隐私权?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刺探、侵扰、泄露、公开其隐私。 女客在澡堂洗澡,本就处于私密场景,6岁男童举着手机晃悠,万一拍到他人身体,这算不算刺探隐私? 就算没拍到,手机镜头对着别人,也容易让人产生被偷窥的恐惧感。 就算没拍到,女客心里膈应,也能算精神损害,家长也应当得赔礼道歉,甚至赔点钱。 澡堂没拦住孩子,算不算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呢?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得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澡堂挂禁止带手机的牌子,却没管住孩子举着手机乱跑,这算不算失职? 澡堂有没有制定规则、有没有巡查、出事后有没有及时处理。 保安低头刷手机,搓澡阿姨不管事,明显没尽到义务,得和家长一起担责。 两岁娃进女浴,真就“不懂事”不用担责吗? 有人觉得两岁的娃什么都不懂,家长带进去没事。 可民法典第20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得由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换句话说,娃不懂事,家长得替他懂事! 带娃进异性浴池,侵犯他人隐私,家长得担责。 就算娃小,也不能成为免责金牌。 带低龄娃进异性浴池的家长,总爱说“孩子小不懂事”。可两岁娃确实不懂,但家长该懂哈! 你图省事带进去,考虑过其他客人的感受吗? 澡堂更离谱,既想赚亲子客的钱,又不愿承担管理责任,出事就推给“孩子调皮”,这算盘打得真精。 说到底,这事最后家长丢了体面,澡堂坏了口碑,女客们受了委屈。 要是都能多替别人想想,两岁娃带去亲子更衣室,六岁娃让爸爸领着洗澡,澡堂多安排个阿姨巡场,哪会有这么多破事呢? 公共场所的边界感,从来不是靠“孩子小”就能模糊的。 当家长的得先守住底线,商家得更尽到责任,这样大家才能都舒坦。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评论列表

用户15xxx65
用户15xxx65 2
2026-04-03 09:32
现在的小孩6岁啥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