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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0证券简称:万朗磁塑公告编号:2026-024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时嘉翊先生(为时乾中先生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946.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其中时嘉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0万股。2026年4月1日,时乾中先生将前期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的81.50万股公司股票解除质押,解除质押后,时乾中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866.50万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41%,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日,公司接到时乾中先生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其将前期质押给国金证券的81.50万股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时乾中先生若存在后续质押情况,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150证券简称:万朗磁塑公告编号:2026-025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子公司广东顺德顺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顺洛”)经营发展资金需求,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信合银最保字第2573267A0765-a号),为顺德顺洛在2025年3月31日至2028年3月31日期间向中信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2026年4月1日,顺德顺洛与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6)信合银贷字第2673267D0363号),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本次为顺德顺洛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47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56,726.127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

1、保证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5]年[3]月[31]日至[2028]年[3]月[31]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反担保协议

1、甲方(担保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借款人):广东顺德顺洛科技有限公司

3、丙方一(反担保人):深圳市顺洛科技有限公司

4、丙方二(反担保人):陈松

5、戊方(连带责任保证人):周圣丰

6、己方(连带责任保证人):阳娟

7、丙方反担保的范围:甲方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费用,由丙方一、丙方二按照其各自持有的乙方股权比例承担,戊方、己方对丙方一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反担保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五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0,2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23,473.8724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8%,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56,726.1276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