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医生与在校女大学生谈恋爱并订婚,订婚时,男医生给了5万彩礼。谁知,两人订婚2年后,男医生因不满2人聚少离多而提出分手,并要求对方退还全部彩礼。可女大学生说,2人交往期间,她不仅付出了青春,就连身体都给了,要是全额退彩礼,亏大了!双方协商未果,之后走法律程序,法院判了! 刘某是当地县医院的一名医生,年纪并不大,工作又稳定,身边人都说他条件好,要给他介绍对象,刘某父母得知后笑得合不拢嘴,还特意叮嘱媒人要找个高学历的且圈子比较简单的女生。 媒人按着刘家的要求,很快匹配到了正在外地读大学的女方。两人年纪相仿,女方在校读书,社交圈干净,学历也符合刘家预期,加上微信后很快就聊得投缘。刘某工作稳重,女方活泼开朗,哪怕一直异地,也靠着频繁的联系和假期见面维系感情,没几个月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谈了一年多,双方见了家长,刘家父母对女方格外满意,催着两人定下婚事。订婚宴办得热热闹闹,刘某按当地习俗给了女方5万元彩礼,两人约定好,等女方大学毕业就领证办婚礼。可谁都没料到,订婚后的两年,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女方临近毕业,要忙毕业论文、找实习,压力陡增,刘某要坐诊值夜班,经常连轴转,两人聚少离多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有时候连着好几天都没法好好说上一句话。 之前的热情慢慢被距离和琐碎磨平,两人开始频繁因为小事吵架,从互相迁就变成了频繁冷战。刘某觉得这样的状态根本撑不起一段婚姻,思虑再三,主动提出了分手。女方试着挽回了好几次,可刘某态度坚决,两人最终彻底断了联系。 分手没多久,刘某就找到女方,要求全额退还5万元彩礼。女方当场就发了火,她觉得自己真心实意跟刘某交往了三年多,订婚后也以未婚妻的身份相处,付出了青春和感情,也有过亲密相处,现在是刘某主动提的分手,凭什么要自己全额退彩礼,真要全退了,自己这几年的付出就全白费了。她只愿意退一小部分,说什么都不肯全额返还。 双方协商多次始终谈不拢,刘某直接把女方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期间,明确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其中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可案件的核心争议,从来都不是该不该退,而是该退多少。法院审理查明,两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长期共同生活,但从恋爱到订婚前后有三年交往时间,订婚后的两年里,双方一直以未婚夫妻身份相处,有稳定的亲密往来,女方确实为这段感情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且是刘某主动提出解除婚约。最终法院结合案件实际,酌情作出判决,判令女方返还刘某3万元彩礼,剩余2万元无需返还。 这事传开之后,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觉得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婚没结成,不管谁提的分手,都该全额退还。也有人觉得女方付出了几年的青春和感情,男方主动分手还要全要回彩礼,太没担当,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025年发布的涉彩礼纠纷案件专题报告显示,近三年全国审理的彩礼返还纠纷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案件占比超82%,其中完全支持全额返还的案件占比不到28%,绝大多数都会根据交往时长、过错程度、是否有亲密往来等因素,综合确定返还比例。 其实这事里从来没有赢家。刘某没结成婚,也没能要回全部彩礼,女方付出了几年的青春,最后还要和曾经的恋人对簿公堂。感情从来都不是算计得失的交易,彩礼也不是捆绑婚姻的筹码,只有双向的真诚和珍惜,才能让一段关系走得长远。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