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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套法拍房公告提示该房源2024年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第三次拍卖起拍价降为1

成都一套法拍房公告提示该房源2024年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第三次拍卖起拍价降为16.6万元(市场价一折)。前两次分别拍出105.6万元和96.6万元,两任买家都后悔了。   2025年11月一拍,经过40轮竞价,一外地投资客以105.6万元成交。他全款付清并过户后,迅速将房源重新挂上法拍平台转卖,仍需适用法拍规则。   2026年1月二拍,经过52轮的竞价,一位女士以96.6万元拍下。她原打算自住,最终却以“资金未凑齐”为由悔拍,让人意外。   [左上]因为根据拍卖规则,买家悔拍,不仅损失5万元保证金,还需承担重新拍卖的差价及相关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这样规定: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左上]什么意思呢?我们算一笔账就会理解这一条款。   在本案中,由于第二次拍卖成交价比第一次低了9万元,第三次拍卖的起拍价比前两次低了10万元,加上一房三拍的负面效应,所以第三次拍卖的成交价大概率会低于二拍的96.6万元。   假设三拍成交价是60万元,那么二拍买家还要补齐与二拍成交价的差价36.6万元。   再加上二拍和三拍的费用(平台公示综合费用为5.5%~6%),扣掉5万元保证金,她还要再掏出40多万元赔偿卖家。   如果她拒绝补交,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影响个人征信。   [左上]有网友会问:法律为什么会对悔拍行为如此严厉呢?   这是因为法拍房的收入是用来还债的,如果允许随意悔拍,可能导致房子贱卖,那么损失的就是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这其中的差价必须由违约的买家来填平。   另外,法拍不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如果允许随意悔拍,那会浪费司法资源,拖延案件执行,损害司法的威严。   [左上]所以,在参加竞价前,要做好下面三篇“作业”:   ①明确房源属性。重点核查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确认是否有非正常死亡记录、是否存在租赁、抵押等问题。也可向物业核实情况。   ②理解悔拍规则。查阅相关规定,了解悔拍需承担的差价、佣金等计算方式,不可冲动跟风。   ③掂量自身资金实力:提前确认尾款支付金额、时限,规划好资金,避免因资金周转问题无法支付尾款,引发悔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