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而无德!”广西平南,一七旬老汉为满足私欲,闯入61岁患有精神病的女子家中,意欲与之发生亲密关系。 女子拒绝后,老汉又拿现金进行诱导,女子仍然不从,老汉便使用强制手段,想要借此达成目的。 所幸女子的家人通过监控看见了这一幕,遂呵斥制止,老汉这才未能得逞。事后,女子的家人赶紧报了警,老汉最终因犯qj罪获刑1年,如何评价此案? 这案子光看描述就让人火大,七十多岁的人了,干的这叫什么事?一句“老而无德”骂得对,但这背后的事,比骂一句复杂得多。 这老头坏,而且坏得明白。 他专门挑了个患有精神病的独居女子下手,就是吃准了对方认知有缺陷、反抗能力弱。 被拒绝后,他先用钱“买”,买不通就动手用强,这说明他清楚自己在干嘛,什么“一时糊涂”、“年纪大了”的借口,在这儿根本说不通。法律惩罚他,判一年,是板上钉钉的事,这一点没啥可争议的。 但“判一年”这个结果,又让人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强奸罪是重罪,起步刑期是三年以上。他只判了一年,法院的理由估计是“犯罪未遂”,加上年纪大。 可仔细想想,这老头为啥“未遂”?不是因为他自己良心发现,纯粹是因为受害者家里装了监控,家人发现得及时。 要不是这点“侥幸”,悲剧就百分之百发生了。对那个精神受创的女子和她的家人来说,这种“幸运”里全是后怕。 一年刑期,能抵偿她们的心理阴影吗?能威慑其他潜在的坏人吗?很多人心里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这个案子还撕开了一个更沉重的口子:精神障碍患者,尤其是中老年女性,她们的安全网有多脆弱? 报道里轻描淡写一句“患有精神病”, 但背后可能是她认知混乱、无法清晰求助的绝望。家人通过监控发现并报警,是不幸中的万幸,可那些没装监控、家人无法随时看护的受害者呢? 她们是不是就无声无息地被侵害了?社会对这类弱势群体的保护,不能只指望家人装监控,更需要社区、基层有更敏锐的察觉和干预机制。 判这个老头一年,是法律给了个交代。但这个交代,对受害者而言可能远远不够。我们更该问的是,怎么才能把这张保护网织得更密, 让坏人不敢、也不能向最脆弱的人伸手。年纪,从来不是泯灭人性的借口,也不是减轻罪责的挡箭牌。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