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枉为人父人母!”一对夫妻为了赚钱,竟想出拿生育当成谋利的工具。孩子一出生,他们便迫不及待将其卖出,毫无一丝人性可言。在短短6年里,他们先后卖掉了5个孩子,获利达47万元。最终,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都说虎毒不食子,可在现实生活中,还真的就有人把孩子当成商品,当成赚钱的工具,当成可以随时出卖的“货品”。 这是最高院公布的一则典型案例。 李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两人早已育有多名子女,日子虽不富裕,却也能安稳过活。 可有一点,两人都好逸恶劳,不愿踏实工作,总想着找些来钱快的门路。 他们听闻有部分无生育能力的家庭,愿意花重金抱养孩子,便因此萌生了靠生育子女牟利的恶念。 从2016年开始,张某每一次怀孕,都不再伴随期待,而是带着一种麻木的算计。 2016年10月到2023年3月,六年多的时间里,张某一次次怀孕生子,每个孩子刚出生不久,就被李某联系买家转手卖出。 两人这样先后出卖了5名亲生子女,非法获利共计47万元。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人的恶行最终被警方发现,警方将其抓获归案。 对于这对夫妻的所作所为,网友们带着愤怒和不解议论纷纷: 有网友说:“虎毒尚不食子!这俩人真是禽兽不如!自己的孩子都能卖,良心被狗吃了吗?” 也有网友心疼这5个孩子,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当作谋利的工具抛弃了,他们要是长大知道真相后,心里该有多痛苦啊! 更有人表示,要对这对夫妻严惩严判,方可平民愤! 1、如果说父母确实没有抚养能力,为了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不得已送养他人,也情有可原,这毕竟是无奈之举。 而李某和张某,在已有多名子女、具备基本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却主动把生育当成赚钱手段,完全不考虑买家的抚养条件,仅为了自己谋取高额利益。 两人的行为简直让人发指! 2、毫无疑问,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 可能有人会觉得,孩子是自己生的,等同于私有财产,卖自己孩子并不犯法,这其实大错特错! 只要以获利为目的,哪怕是亲生子女,也构成拐卖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显然,李某和张某二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刑罚一般在10年以上。 但鉴于张某在该案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经审理后,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张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3、当然,在这里还值得注意的是,收买孩子的5个家庭也同样涉嫌犯罪。 无论他们是出于何种目的,只要他们明知孩子是被拐卖的儿童而予以收买,依法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241条规定,对该行为,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得不说,这起案件的发生让人倍感痛心,父母本是孩子最坚实的依靠,可他们却将孩子变成牟利工具,实在让人无语。 这对夫妇最终的下场,是罪有应得,这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为人父母,责任重于泰山,亲情与生命从来都不是可以交易的商品,一旦突破法律的界限,终将自食恶果。 对此,你怎么看待这样的父母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