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厕所上的代价太大了!”浙江杭州,女子和婆婆出门着急上厕所,婆婆就带她去小区的一家康养中心,可紧接着却被民警找上门。 原来康养中心认为两人非法闯入,而且使用后没关水龙头,对他们造成了3-5万元的损失,女子一家人都觉得,这个说法很离谱。 事情要从2023年11月26日说起,李女士跟着婆婆在杭州余杭翡翠城小区散步,两人突然感到尿急,婆婆作为小区业主,平时常参加社区活动,知道小区里的翡翠未来社区康养中心有厕所。 她告诉李女士,这家康养中心公示的开放时间,是上午8点半到中午12点,下午1点到5点,周日并未标注闭馆。 两人赶到康养中心时,大门虚掩着,轻轻一拉就开了,里面的灯没亮,但符合开放时段。 她们没多想,径直上了二楼左侧的卫生间使用。冲完水、洗完手后,两人确认水龙头关闭,便一同离开,全程没遇到任何工作人员,阻拦或提醒。 几天后,李女士突然接到民警的电话。民警询问她们是否去过康养中心二楼,称康养中心报了警,指控二人“强行闯入闭馆区域”,还说她们未关水龙头导致水漫地板、泡坏壁纸,产生3到5万元的损失。 这个消息让李女士一家既意外又气愤,她们完全不认可这样的指控。 更让她们无法接受的是,康养中心直接在小区大门和李女士家门口张贴了《告业主函》,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两人的全名。 告业主函里写着,11月26日康养中心处于闭馆状态,二人强行打开门擅自进入,使用后未关水龙头导致漏水,要求她们尽快协商赔偿,否则将通过诉讼维权。 李女士的丈夫第一时间对“强行闯入”的说法,提出反驳。他当着康养中心工作人员的面做了实验,证明康养中心的门一旦上锁,仅凭人力根本无法推开。 当时大门只是虚掩着没有卡牢,她们才得以进入,完全不存在强行开门的情况。 而且根据公示的开放时间,周日下午两点多属于正常开放时段,康养中心说当时闭馆没有任何依据。 更关键的是,康养中心提供的监控录像是有录音的,视频里能清晰听到,她们关水龙头和冲厕所的声音,两人离开后走廊里就再没有水流声。 为了弄清漏水真相,李女士的丈夫反复查看了监控视频,发现了更多疑点。 监控显示,她们离开50多分钟后,水才开始从卫生间漫溢出来,而康养中心保安直到次日凌晨两点五十分才发现渗水。 保安拍摄的“水龙头未关”视频里,洗手盆周边居然是干的。如果水龙头真的从下午一直开到后半夜,水盆周围不可能没有水渍。 他还注意到,漏水点并非来自卫生间内部,而是门口的公共管道井,而且两人进入前,卫生间角落就已经有积水。 李女士一家请了专业水电师傅检查,师傅确认漏水的根本原因,是排水管道老化堵塞,和她们使用厕所没有直接关系。 李女士的丈夫多次尝试联系,康养中心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沟通,可要么电话无人接听,要么被已离职的工作人员推诿。 协商无果后,康养中心将李女士婆媳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双方围绕责任认定展开激烈辩论。 法官要求康养中心提供事发时段的水表数据,以此证明是否存在长时间流水的情况,可对方始终拒不提供这一核心证据。 按照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康养中心既然提出索赔,就必须拿出充分证据证明损失与李女士婆媳的行为存在直接关联。 截至2025年11月,这场因上厕所引发的纠纷,已经持续了两年。 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认定康养中心在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上存在主要过错,而李女士婆媳未仔细确认闭馆状态就进入,存在小部分疏忽,最终判决二人赔偿5000元,而非康养中心诉求的3到5万元。 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3到5万元的损失相当于整套装修翻新,一个未关的水龙头很难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康养中心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本应做好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明确标注开放时间和闭馆提示。管道老化堵塞导致漏水,却试图让普通业主“背锅”,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而李女士婆媳的经历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使用非公共设施前最好先确认是否允许进入,使用后务必仔细检查水电是否关闭,必要时留存相关证据,避免遇到类似的纠纷说不清楚。 这场耗时两年的官司,最终以5000元的赔偿告终,对双方来说都是一场不必要的消耗,也让大家看到,任何索赔都必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凭空捏造的损失和不合理的诉求,终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