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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天作地做自己!北京平谷,一男子和妻子分居期间,竟然偷偷把家里的卖房款、离职补偿

作天作地做自己!北京平谷,一男子和妻子分居期间,竟然偷偷把家里的卖房款、离职补偿金、提取的公积金,整整130多万元拿去炒股,结果亏损80多万,剩余的50多万,又心甘情愿的打赏了主播。男子以为,钱花光就不算数了,马上提出离婚,要求和妻子平分家产,双方闹上法庭。不料,法院的判决,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意外。 范某和王某,2008年领证结婚,开始几年,他们和普通夫妻一样,同心同德共同打拼,攒下了一份丰厚的家业。 可有的人,偏偏贫寒日子过得了,过上了好日子就开始烧包。 2022年开始,夫妻两人感情出了裂痕,过起了分居生活。 妻子以为,双方只是暂时分居,过一段时间,心情平静了夫妻还是夫妻,所以家里的财产还像之前一样,由丈夫掌握。 当时,范某手里攥着一笔130多万的巨款。 包括之前家里卖房子的90多万,有他离职时领到的20多万补偿金。 还有30多万住房公积金,也被他一次提取。 按说,这么多钱攥在手里,不管是为以后生活打算,还是给孩子留着,都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可范某的心思不正,他以为手里拿着大把的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于是他开始飘了。 分居期间,妻子也管不住他,范某辞去工作,把时间投入到网络和股市。 他幻想着,炒股能赚个盆满钵满,可股市如战场,没有过硬的技术和心态,范某很快就栽了跟头。 一段时间之后,他亏掉了80多万,因为心理脆弱,无法承受失败的打击,整个人开始颓废。 或许是为了寻求心理安慰,他又迷上了网络直播。 在虚拟的世界里,听着主播的甜言蜜语,范某彻底迷失了自我,大手一挥,50多万就这么打赏了出去。 130多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那是多少年的血汗积蓄,甚至是全家一辈子的指望。 范某挥霍的时候倒是痛快,可他忘了,这些钱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他和妻子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他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有一半是归妻子所有的。 2024年,范某手里没钱了,日子也不好过了,主动起诉离婚,想和妻子再平分家里的财产。 妻子王某同意离婚,但她向法庭提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要求:分割范某手里的130多万家产。 这时候范某傻眼了,钱都已经亏光了、花没了,拿什么分? 范某辩称:既然钱都没了,那两人就自认倒霉,再分其他的财产。 但法律绝不会给这种“恶意挥霍”留后路。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的行为,完全超出了正常的家庭生活需要。 拿着全家人的钱去炒股,亏了那是他的决策失误,不能拉着妻子一起背锅。 拿着巨额钱款去打赏主播,那纯粹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属于典型的侵害配偶权益。 《国民法典》第1066第1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结婚后,除了有特别约定,婚后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范某和王某只是处于分居状态,但婚姻关系并未解除。 所以,家中卖房款、离职补偿金、住房公积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范某未经妻子同意,将130多万元用于炒股且亏损,还用于打赏主播。 这种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常家庭生活需要,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法院认为,范某应将挥霍的财产,从其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中扣除。 若现存家产不够扣,还需另行补偿王某,这是合理合法的。 最终,法院判定:范某已经把130万挥霍掉了,可以视同他已经把这130万分到手了。 剩下的现存资产里,如果还有同等价值的钱或者房子,那些财产全部归王某。 把范某花掉的每一分钱,都从他应得的份额里扣出来。 如果现存的家产不够扣,范某自己想办法拿钱补偿给王某。 这个判决,大快人心,也直接戳中了无数家庭的痛点。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觉得只要在离婚前把钱花光、转移走,对方就拿自己没办法。 这种想法不仅天真,更是违法。 法院在这个案子中明确了一个道理:家产不是谁攥在手里就是谁的。 想在分家前恶意清空家底,法律会让你,在分配剩余财产时净身出户。 所以说,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要动歪心思,或抱有侥幸心理。 你以为将家里的财产,变相转移或恶意消费掉,离婚时还可以再平分现有财产。 你以为的好事,在法律面前,分分钟被打回原型。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欢迎评论区发表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