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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男子怀疑儿子不是亲生,和妻子离婚后,放弃儿子抚养权。30年后,他和儿子做

黑龙江,男子怀疑儿子不是亲生,和妻子离婚后,放弃儿子抚养权。30年后,他和儿子做了亲子鉴定,确认是亲生父子。随后他把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支付工资的30%赡养他。儿子却说,父亲每月有6700元退休金说,还有同父异母的妹妹,而他要抚养孩子,赡养母亲和岳父母。压力很大。法院这样判了! 老姜,以前是国企的高级工程师,当年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有老婆有儿子,日子本该过得顺顺当当,可他心里一直犯嘀咕,总怀疑自己的儿子不是亲生的。 要说这疑心一旦生了根,就没那么容易除掉,老姜也不跟老婆好好沟通,也不偷偷去做个鉴定,就凭着自己的猜测,越想越钻牛角尖,最后干脆跟老婆提了离婚。 你说离婚就离婚吧,别人家离婚,爹妈都抢着要孩子,生怕孩子受委屈,可老姜倒好,因为怀疑儿子不是自己的,直接放弃了儿子的抚养权,半点不留恋,转头就跟别人重组了家庭,还生了个女儿,这三十年里,对以前的儿子不管不问,一分抚养费没给过,一天当爹的责任没尽过,日子过得倒也安稳自在。 这边老姜过得舒心,那边他的儿子大姜可就苦了,从小跟着妈妈相依为命,被人指指点点,总有人背后说他是没爹的孩子,还怀疑他的身世,大姜从小就顶着压力长大,心里对这个从未尽过责的父亲,满是怨恨和自卑,他也一直以为,自己真的不是老姜的亲生儿子,所以老姜才会这么对他。 就这么着,三十年过去了,老姜也年过七旬,成了老爷子,可能是晚年觉得孤单,也可能是听说儿子过得还不错,突然就想起了这个被自己抛弃的儿子。 他没想着先跟儿子缓和关系,没想着道歉弥补,反而突发奇想,拉着大姜去做了亲子鉴定。 结果出来之后,老姜傻眼了,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大姜就是他的亲生儿子,这三十年的疑心,纯属瞎操心,闹了个天大的笑话。 按说误会解开了,老姜该好好跟儿子赔个不是,好好弥补一下这三十年的亏欠,修复修复父子关系。 可谁能想到,老姜半点愧疚心都没有,反而理直气壮地把大姜告上了法庭,张口就要大姜每个月拿出工资的30%给他当赡养费。 说实话,这操作真是让人跌破眼镜,三十年不管不问,刚确认是亲生的,就想着要赡养费,换谁也接受不了。 法庭上,大姜也是一肚子委屈,当着法官的面就倒苦水。 他说,老姜每个月有6700块钱的退休金,还有职工医保,在大庆这地方,这退休金不算低了,足够他自己吃喝用度,根本不用额外要赡养费;而且老姜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那也是老姜的亲闺女,也有赡养义务,凭啥老姜只盯着他一个人要? 大姜还说,他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上有老下有小,家里有正在上中学的孩子,要交学费、生活费,还有自己的老母亲要赡养,岳父母也需要照顾,一家人的开销压得他喘不过气,实在没能力拿出工资的30%给老姜,这要是真给了,他自己家都快过不下去了。 法官在审理的时候,也跟老姜讲了法律规定,说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共同责任,他可以起诉儿子,也应该起诉女儿,让两个孩子一起承担赡养义务。 可老姜就是一根筋,死活不愿意起诉自己的女儿,非要只告大姜一个人,法官也没办法,只能按照他的诉求来审理。 可能有人会问,老姜有这么高的退休金,还能要赡养费吗?儿子能不能因为他当年没尽抚养义务,就不给他赡养费? 其实这里面有讲究,法律上说,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管父母当年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只要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子女就必须赡养,不能因为父母有退休金就免除这个义务。 不过法官也考虑到了实际情况,老姜虽然有6700块退休金,但他年纪大了,没有劳动能力,还体弱多病,退休金有时候不够覆盖日常开销和看病的钱,所以他要赡养费的诉求是合理的, 但30%的比例太高了,再加上大姜的经济压力确实大,还有其他赡养义务人,所以最后法院没有支持老姜的高额诉求,判大姜每个月给老姜400块钱赡养费就可以了。 说句实在话,这案子判得挺合理的,既维护了法律的规定,也考虑到了双方的实际情况。 老姜虽然赢了官司,拿到了赡养费,但他这辈子也别想修复和儿子的关系了,三十年的亏欠,不是400块钱就能弥补的。 当初要是他不那么多疑,好好过日子,尽到当爹的责任,也不至于闹到今天对簿公堂的地步。 这事儿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亲人之间有啥误会,一定要及时沟通,别凭着疑心瞎琢磨,不然伤害的都是最亲近的人。 还有就是,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做父母的,也得尽到自己的抚养义务,不能光想着老了要回报,年轻时却对孩子不管不问,这样的亲情,就算有法律约束,也早已经凉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