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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南漳县那个六十二岁的女人,在上海跟儿子住,2025年1月提前回老家准备年货。

湖北南漳县那个六十二岁的女人,在上海跟儿子住,2025年1月提前回老家准备年货。 她请了同村的屠夫来杀年猪。屠夫带了儿子彭某帮忙。那天家里来了十几位亲戚,院子里热热闹闹,都在等肉下锅。 上午十点,女人在家门口拿猪肉,随口说了句“猪肠子没处理干净”。 旁边正剁猪骨的彭某听到后,拎着斩骨刀走过去,一刀砍在女人后脑勺上。 女人当场倒地。彭某转身回去,继续剁他的猪骨头。 离她最近的客人就站在旁边,背对着她。十几个人在院子里各忙各的,没人看见那一刀。 等有人发现女人倒在地上时,人已经不行了。送医路上,人没了。 事后那些客人都说,没听见争吵。要是真吵起来,这么多人肯定会劝,惨案可能就不会发生。 这话听得人心里发堵——人就在跟前,背过身去,就隔了几秒钟。 案发后,屠夫把儿子拉到一边骂。彭某回了一句:“我不想过来,是你让我过来的。” 这句话后来在法庭上又被提起。 4月1号开庭,黄先生第一次走进法庭。庭审持续了近五个小时,他说凶手在庭上看起来挺镇定,一米六多的个头,说话条理清楚。 彭某当庭说,砍人是因为犯病了。但他也承认,砍人前后干了什么,他记得一清二楚。 一个“犯病”的人,砍完人知道回去接着干活,这个细节让很多人想不通。 黄先生是那个女人的儿子。案发前他跟母亲住在上海,母亲提前回老家准备年货。他还在外地出差,接到电话说母亲没了。 他说,两家人同村,但隔得远,以前没打过交道。案发后他才知道,彭某1990年生的,有老婆有孩子,在工厂当生产线工人。案发前几天因为喝酒被厂里开除了。 他还打听到一件事。老家有人说,2016年彭某跟他爹夜里抓蜈蚣,突然说“鬼上身”,后来送到医院治过。 那这病到底怎么回事? 第一次精神鉴定说他是“残留型精神分裂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黄先生不认可,申请二次鉴定。第二次改成“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结论还是一样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这种病是间歇性的,缓解期跟正常人没区别,发作期才有问题,而且发作通常有诱因。 那彭某的诱因是什么?是被开除的憋屈?还是女人那句“没处理干净”戳中了他哪根筋?这些都没有定论。 庭上,彭某的辩护律师不认故意杀人罪,说双方素不相识,没作案动机,要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来判。 检察院坚持是故意杀人。案发后退回补充侦查过一次,延长审查起诉一次,拖了一年多才开庭。 庭审结束前,彭某对黄先生说了句“对不起”。 黄先生当庭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他说,没感受到诚意。 案发后,屠夫赔了五万块丧葬费,之后再没联系过,也没道过歉。 有律师分析,如果彭某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那他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爹——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带一个精神病人出门,还让他拿刀,这叫没尽到监护责任。 黄先生说了一句话,挺扎心:“凶手正常结婚生子有工作,两份鉴定结果不一样,你让我们作为平民老百姓怎么认可这个报告?” 一个能正常上班、娶妻生子、在庭上镇定自若的人,就因为一句“猪肠没处理干净”,拿起刀砍人,砍完还能接着干活。家属对这个鉴定结果一直存疑。 那十几位在场的客人,为什么都没看见?离她最近的那个人,为什么偏偏背对着她? 如果你在场,你能拦住那一刀吗? 来源:扬子晚报、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