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给了5万,
两年没领证,
钱该退吗?
青春算不算成本?
法院判退4万留1万为啥?
这事发生在河北,刘某和沈某订了婚,没扯证。
刘某是县医院医生,沈某是大学生,俩人聚少离多,最后分手了。
彩礼5万是微信转的,备注写得清清楚楚“订婚钱”。
法院查实了:没同居,没登记,也没啥欺骗或过错。
按法律,没结婚就得退彩礼,这点很明确。
但沈某这两年确实花了时间、精力,也买过东西、吃过饭,虽说不算共同生活大额开支,可也不是一点投入没有。
所以最后判:退4万,留1万。
不是赔偿,也不是青春补偿,就是法院按公平原则,酌情照顾了一下实际相处中的合理付出。
很多人说这1万是“青春费”,其实不是。
判决书里根本没提这个词,只写了“信赖利益损失”。
法律讲的是规则,但人过日子不是只靠法律。
俩人身份差得挺远,一个是忙得脚不沾地的医生,一个是在校学生,时间都对不上,这种现实矛盾,法条里可没写怎么判。
判决下来,双方都没上诉。
这事就这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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