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狠!”江苏常熟,一女子奶奶过世,她赶紧跟公司请5天假回去,人事却通知她说公司法人不同意,要休只有两条路,主动辞职和被开除。公司法人还骂她上班摸鱼,害群之马,谁规定你奶奶去世就有丧假的? 2026年1月,在常熟工作的李女士,正经历着人生中最煎熬的抉择。 一天,她接到了老家打来的紧急电话,奶奶病危,生命垂危,家人说老人撑着最后一口气,就是想再见孙女一面。 她立即向公司申请五天事假,要赶回家去见奶奶最后一面。 当时,她的直属上司和人事专员并未明确拒绝。 怀着沉重与急迫的心情,李女士登上了回家的高铁。 她以为,自己正在奔赴一场与至亲最后的告别。 然而,列车飞驰,她的手机却收到了来自公司人事的冰冷通知。 通知说,位于苏州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先生,不同意批准她的假期。 人事传达的林先生的意思非常明确:李女士必须立刻返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将对她作开除处理。 这意味着,她不仅无法见到奶奶最后一面,甚至连工作也将瞬间失去。 李女士在电话中恳求,询问如果自己放弃请假,立即返回工作岗位是否可以。 但对方的回答断绝了她所有的希望:不行,回来也只能办理自动离职。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意图已经非常清晰。 在李女士看来,这根本不是一次简单的请假纠纷,而是公司试图利用她的家庭紧急情况,在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将她辞退。 那位林先生事后对李女士的指责,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 他声称李女士是“害群之马”,在公司“天天上班摸鱼”,并强硬地表示:“谁规定你奶奶去世就有丧假的?我就是要开除她。” 对于“上班摸鱼”的指控,李女士感到无比委屈和愤怒。 她表示,自己平日工作兢兢业业,而公司办公环境本身连Wi-Fi和打卡机都没有,更不用说监控了。 这种缺乏任何证据支持的指责,在她看来,纯粹是为了给违法解雇找一个蹩脚的借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一面是至亲临终的呼唤,一面是关乎生计的工作与不公的对待,李女士陷入了巨大的痛苦。 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旷工”为由辞退员工,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 仅仅以“摸鱼”等模糊说辞,在缺乏基本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做出开除决定,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都值得严重质疑。 劳动仲裁委的最终裁决,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因直系亲属病危请假,事由正当且紧迫。 公司在未进行充分核实与协商的情况下,即以旷工为由单方解除合同,依据不足,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裁决该公司应向李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信源标注: 澎湃新闻 奔丧请假遭逼离职案仲裁开庭:法律之外,更有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