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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了

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了报复药店老板,之后,他一口气买了50盒,然后以假药为由索赔71400元!法院判了!   故事的起点,不是刻意的报复,而是一次偶然的“踩坑”经历。   湖北这位男子姓王(化名),今年40多岁,常年在工地打工,身体有些劳损。   一次闲聊时,工友说某社区药店有“特效药”,能缓解身体不适,还不贵。   想着图方便,王师傅趁着下班,绕路走进了那家不起眼的社区药店。   店员热情接待,推荐了一款“伟哥”,标价142.8元一盒,说效果立竿见影。   王师傅没多想,付了钱就回了家,当晚就按照说明服用了一粒。   可直到第二天早上,他不仅没觉得缓解,反而浑身乏力、头晕眼花。   他心里犯了嘀咕,再仔细看药盒,越看越不对劲,印刷模糊得看不清字迹。   没有生产厂家详细地址,甚至连保质期都模糊不清。   常年在外打工的他,见过不少假货,瞬间意识到:自己可能买了假药。   用药安全容不得侥幸,假药不仅治不了病,还会雪上加霜,伤害身体。   他揣着药盒,急匆匆赶到药店,想找老板问个明白,讨个说法。   可药店老板却一脸不耐烦,一口咬定药品是正规渠道进货,拒不承认是假药。   “是你自己身体不行,跟我这药没关系,爱找谁找谁去!”老板的话格外刺耳。   王师傅又气又无奈,看着药店货架上还摆着不少同款药品,心里犯了急。   他知道,要是就这么算了,还会有更多人买到假药,危害用药安全。   回家的路上,他反复琢磨,决定不能就这么放过这家黑心药店。   但他也清楚,空口无凭,想要维权,必须拿到实打实的证据。   第二天一早,王师傅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装作常年需要用药的样子,再次来到药店。   他故意拉着老板闲聊,说自己常年受身体不适困扰,这款药刚好对症。   “老板,你这药效果确实好,我想多囤点,家里亲戚也能用得上。” 药店老板一听,眼睛都亮了,连忙说店里还有50盒,愿意给王师傅算便宜点。   王师傅假装犹豫了一下,立马答应,当场支付7140元,买下了全部50盒药。   付款时,他特意让老板开具了正规小票,还悄悄打开手机录像,全程留证。   他甚至故意让老板在小票上注明“药品正规,假一赔十”,老板想都没想就签了字。   拿到药后,王师傅没有耽搁,当天就联系了当地的药品检验机构。   他特意叮嘱检验人员,一定要仔细检测,看看药品里到底有没有有害成分。   用药安全重于泰山,他不想只给自己讨公道,更想堵住假药流通的口子。   三天后,鉴定报告出来了,结果让王师傅既愤怒又后怕。   这50盒“伟哥”全是假药,不仅没有任何有效药用成分,还含有微量重金属。   检验人员说,长期服用这类假药,会严重损伤肝肾,甚至引发更严重的疾病。   拿着鉴定报告,王师傅再次来到药店,这一次,他没有再和老板争辩。   他直接拿出鉴定报告、购药小票和录像,提出了十倍赔偿的要求,共计71400元。   药店老板看到证据,瞬间慌了神,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焰。   他拉着王师傅的手反复道歉,说自己是一时糊涂,想低价进货赚点快钱。   他愿意退还购药款,再额外赔偿2万元,恳求王师傅不要报警、不要起诉。   王师傅断然拒绝,他说:“我不是为了钱,是你漠视用药安全,坑害消费者。” 协商无果后,王师傅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公众用药安全。   庭审时,药店老板还在辩解,说王师傅是“知假买假”,属于恶意索赔。   他还拿出进货单据,谎称自己不知情,是被供货商欺骗,试图减轻责任。   但法官结合鉴定报告、录像和小票证据,很快驳回了他的辩解。   法官明确表示,药品关乎公众用药安全,不同于普通商品,售假必担责。   无论消费者是否“知假买假”,只要商家存在售假行为,就应依法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药店退还王师傅7140元购药款,并赔偿71400元。   药店老板不服,认为赔偿金额过高,随即提起上诉,试图挽回损失。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接到举报,对该药店进行了全面排查。   如今,王师傅已经顺利拿到了全部赔偿款,他没有挥霍,而是先去医院做了全面体检。   他还特意打印了很多用药安全宣传页,在工地、社区发放,提醒大家警惕假药。   涉事药店已被依法查封,营业执照被吊销,老板被处以5万元高额罚款。   王师傅的经历,不仅给自己讨回了公道,更守护了更多人的用药安全。   他常说,假药害人不浅,只要人人都提高警惕,就能让黑心商家无处遁形。   用药安全无小事,每一个消费者都有权利拒绝假药,每一个商家都该坚守底线。   信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