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准儿媳18万8创业分手索要被拒。老张为促成儿子小张与小丽的婚事,在媒人告知下,向小丽转账 18.8 万元用于开办乐器培训机构,老张与媒人认定该笔款项为彩礼。后两人恋情终止,老张要求小丽返还钱款,遭到拒绝。小丽辩称,该笔钱是合伙创业资金,并非彩礼,且从未明确同意以结婚为前提接受转账。 法院审理认为,老张仅与媒人沟通彩礼事宜,媒人未获得女方授权,小丽自始至终未确认该款项为彩礼,也未同意附结婚条件赠与。最终法院驳回老张要求返还18.8万元的诉讼请求。 儿媳妇没了,18.8万也没了。彩礼打官司 彩礼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