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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目!河南,13岁男孩患癌,家里花20万给他治病,却不见好,他心疼父母的钱,开始

泪目!河南,13岁男孩患癌,家里花20万给他治病,却不见好,他心疼父母的钱,开始绝食拒绝治疗,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就催着父母快点生二胎,一天晚上,他把父母叫到床边,说等他走了,把他的身体捐给医院,用于研究癌症。交代完这句话的第二天,男孩永远地离开了。 13岁的佑佑,爸妈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为了给他治癌症,掏空家底,前前后后花了20多万。 刚到医院时,佑佑的身子已经虚得不成样,连说话都要攒半天力气。 大概是自己也感觉到没希望了,佑佑开始绝食,不管爸妈怎么劝,护士怎么哄,他都紧闭着嘴,连针都不愿意打。 有天晚上,他突然让爸妈坐到病床边。小小年纪的他,却透着一股笃定。 佑佑说:爸爸妈妈,我走了之后,把我的身体捐给医院,让他们研究癌症,别再让别的小孩遭这罪了。 那时候的佑佑,眼神里全是和年纪不搭的沉静,不像个刚上初中的孩子,倒像个经历了半辈子的大人。 他还跟爸妈说,让他们赶紧生个二胎,以后也好有个依靠。 第二天一早,佑佑安安静静地走了。 病床边,爸妈红着眼眶攥着他的手,医护人员也都站在旁边,对着这个小小的身体深深鞠躬。 肿瘤放疗科主任王刚说,干这行见多了生死,但佑佑的事,他怎么都忘不了。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临走前想的不是自己的遗憾,不是爸妈的难过,是想着用自己仅剩的东西,给别的病人留点儿希望。 佑佑走后,他的身体被送到了医院的医学研究部门。 没人知道未来会不会因为他的捐献,真的找到治癌的新法子,但至少,这个少年用最朴素的方式,给这个冰冷的世界留下了最后一点温度。 想起佑佑说的那句话,心情真是复杂。 他只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却比好多成年人都更懂,什么是善意,什么是担当。 也许再过很多年,会有某个被治愈的病人,不知道曾经有个叫佑佑的少年,用自己的生命,为他们铺了一小段路。 但没关系,这份藏在生死之间的爱,会一直留在这个世界上,悄悄佑护着一个又一个人! 《民法典》第1006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无偿捐献。 虽然13岁的佑佑还没成年,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自己表达的“捐献遗体”愿望在法律程序上需要由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母来最终签字落实。 这个事件里,父母尊重了孩子的遗愿,在孩子走后共同决定完成无偿捐献。让人泪目!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