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工作者说: “男女能否发生不正当关系,基本上取决于女方。那些偷腥的,出轨的,搞婚外情的,只要女人不同意、不松口、不默认,那么无论男人怎样纠缠都是徒劳。别扯什么男人太渣、男人脸皮厚、男人不正经什么的,其实大部分不正当男女关系,通通都要女人同意才有可能发生,只要女人明确说了不,男人若还敢得寸进尺、肆意妄为,那么就属于违法了,就得乖乖地进去踩缝纫机。” 那些搞婚外情、偷偷出轨的,不管是男人主动还是女人主动,最终能成事儿,核心就一个——女人得同意、得松口,哪怕是半推半就的默认,都是成事儿的关键。 你想想,要是女人从一开始就态度坚决,不给他任何机会,不跟他说暧昧的话,不单独跟他见面,更不松口答应那些过分的要求,就算男人再纠缠、再死皮赖脸,也根本没辙。 毕竟这种事儿,总不能靠男人单方面强迫吧?真要是那样,性质就完全变了。 可能有人会抬杠,说有些男人太渣,会缠人、会哄人,甚至会施压,女人没办法才被迫同意的。 这话我不否认,确实有这种情况,但咱们得弄清楚,“被迫同意”和“明确拒绝”是两码事。 要是女人真的不愿意,明确跟男人说不,甚至拿出态度反抗,比如拉黑联系方式、不见面、找家人朋友帮忙,实在不行就报警,男人再渣也不敢轻易得寸进尺。 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没人敢明目张胆地违法乱纪,除非他脑子不清醒,想进去踩缝纫机。 这里就得说说法律层面的事儿了,这可不是瞎编的,都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随便找个懂法的人问问都能证实。 法务工作者说的没错,只要女人明确说了不,男人还敢肆意妄为、强迫女人发生关系,那就是妥妥的违法,构成强奸罪,轻则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可能判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咱们常说的“踩缝纫机”,就是坐牢的调侃说法,真要是犯了这个罪,不管你多有钱、多有地位,都得乖乖进去服刑,一点情面都讲不了。 还有些人会钻空子,觉得只要女人不明确说不,就算默认,出了事也能狡辩。 其实不是这样的,法律上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只是看嘴上说没说不,还要看女人的实际态度。 比如女人因为害怕、被胁迫而不敢反抗,或者被灌醉、迷晕无法反抗,就算没说不,也算是违背意愿,男人照样构成犯罪。 但反过来说,要是女人嘴上不说,行动上却很配合,比如主动赴约、不拒绝亲密接触,那就算事后反悔,也很难认定男人违法,毕竟一开始是她自愿松口的。 咱们身边其实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有些婚外情,看似是男人主动勾引,可要是女人不贪图好处、不抱有侥幸心理,坚决不松口,男人再怎么撩拨也没用。 还有些所谓的“被出轨”,仔细想想,其实女人早就有了默认的态度,要么是对婚姻不满,要么是想寻求刺激,才给了男人可乘之机。 所以说,别再一味地骂男人渣了,大部分不正当男女关系,都是女人先松了口,才给了双方犯错的机会。 当然,我也不是替男人开脱,男人出轨、偷腥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该骂还是得骂,但咱们得客观看待这件事。 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男人,女人的态度才是关键。毕竟,女人的身体自己说了算,只要自己坚守底线,明确拒绝那些不正当的要求,就没有人能强迫你,也能从根本上避免那些乱七八糟的麻烦。 还有一点得提醒大家,就算是双方自愿发生不正当关系,也不是完全没事。 比如要是涉及金钱交易,那就是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会被拘留、罚款;要是一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会构成破坏军婚罪,照样得坐牢;要是跟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她愿不愿意,都算强奸罪,从重处罚。 这些都是法律的红线,碰不得。 总的来说,法务工作者的话虽然直接,但句句在理。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主动权其实大多在女人手里,只要女人不松口、不默认,男人再纠缠也没用。 与其事后后悔、互相指责,不如一开始就坚守底线,明确拒绝所有不正当的邀约。 毕竟,遵守道德、敬畏法律,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自己的家庭,别因为一时糊涂,栽了大跟头,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进去踩缝纫机的下场,那就太不值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