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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开封市委书记戴季英拍着桌子对秘书吼:“我这资历当省委书记绰绰有余!“

1952年,开封市委书记戴季英拍着桌子对秘书吼:“我这资历当省委书记绰绰有余!“说罢提笔给毛主席写信要官,谁料主席震怒批示:“开除党籍,永不录用!“ 1932年戴季英出任红二十五军七十四师政委,在反围剿中承担指挥责任。红四方面军主力转移后,他参与重建红二十五军担任军政委,指挥郭家河和潘家河战斗,部队得到发展一度达到上万人规模。长征途中他先任政治部主任,吴焕先牺牲后接任参谋长,率部北上参与独树镇战斗最终到达陕北完成会师。抗日战争时期他在新四军第四支队开展敌后作战行动数百次。解放战争中担任中原军区副政委,中原突围期间率领残部昼夜行军,用绑腿连接伤员队伍冲出封锁线。这些过程让他积累丰富革命经历。新中国成立后他进入河南省委常委兼任开封市委书记,当时开封是省会城市,这个安排有一定重要性。 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以后,戴季英对自身职务安排产生不满。他提到1944年担任河南区党委书记时职务与省委书记相当,而现在只担任市委书记兼省委常委。他认为河南省委领导张玺、吴芝圃等人党龄和资历不如自己,在会议场合多次表达不同意见并发生顶撞。三反运动开展过程中,他表现出抵触态度。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他没有通过正常组织渠道解决,而是决定直接给中央和毛主席写信。1951年底他完成这封信,在信中列举从黄麻起义到中原突围的个人经历,对河南省委领导工作提出批评,认为存在左倾问题,并提出希望中央安排担任省委书记,最好同时担任中央委员。这封信内容体现出对职务的个人考虑比较突出。 信件送到北京后,毛主席看到内容作出明确批示。主席认为这种行为属于无组织无纪律,共产党不需要这样的干部。批示内容是开除党籍,永不录用。河南省委接到中央指示,在1952年2月12日作出正式决定,开除戴季英党籍并撤销一切职务。十天之后,2月22日人民日报头版全文刊登河南省委的决定,列出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上无组织无纪律甚至反党,组织上宗派和家长制,思想上个人主义和权位思想严重,以及压制民主抵制三反运动。这次通报在全党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 决定公布以后,戴季英离开开封市委相关岗位,回到家中闲居生活。那段时间他处于低调状态,对自身情况进行反省。后来随着历史问题进一步清查,在肃反相关审查中他的旧有账目被翻出,他因此被判刑并服刑十几年时间。出狱之后他一直在家中度过余生。1997年他91岁时去世,去世前让护理员从床底下取出铁盒,里面存放着中原突围时期交纳的党费。秋天时节叶子落满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