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61岁企业家肺癌晚期,将名下3个多亿的家产全部转给小他28岁的娇妻,前妻生的两个孩子非常愤怒,准备起诉这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继母。 据海报新闻、深圳新闻网等报道,故事的主人公是61岁的侯老七和小他28岁的妻子莉媛。 侯老七是河南人,农村出身,在遇到莉媛前,侯老七有过一段婚姻,还和前妻生了一儿一女。 后来侯老七来到海南,在三亚创业,凭借着踏实很吃苦的性格,侯老七翻身了,从一个农民一跃成为了企业家。 与此同时,侯老七和妻子的感情没能禁得住考验,2014年两人离婚了。 就在侯老七离婚的当年,他的公司来了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姑娘,担任行政助理一职,这个姑娘就是莉媛,两人的缘分由此开始。 自从见到莉媛,侯老七就对她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感,这个姑娘阳光活泼,整个人像在发光一样,侯老七每次看到她,都感觉自己受到了感染,变年轻了二十岁。 没多久,侯老七就对莉媛展开了热烈的追求,莉媛心里有所顾虑,侯老七实在比她大太多了,这个年纪当自己父亲都绰绰有余。 但是侯老七并没有放弃,反而处处关照莉媛,不仅关心她的生活,在工作上也经常给她带来很多有用的建议。 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莉媛觉得,侯老七不只是图她年轻,对她也不是一时的新鲜,逐渐接受了侯老七的感情。 2016年,侯老七和小他28岁的莉媛结婚了。 婚后年龄没有成为两人之间的隔阂,侯老七和莉媛恩爱有加,2018年他们两人还生了一个儿子。 老来得子,侯老七对小儿子疼爱非常,一家三口非常幸福。 可就在2015年,侯老七被查出了肺癌晚期,莉媛不离不弃,贴身照顾,无微不至,陪着侯老七做了5次化疗。 原本在别人的劝说下,侯老七也隐隐担心莉媛和他在一起动机不纯,但是在这期间,莉媛的付出他看在眼里。 33岁的莉媛原本年轻漂亮,为了照顾侯老七她不顾形象,凡事亲力亲为,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而且从来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提过一句钱的问题。 侯老七非常感动,确信莉媛对自己是真心实意的。 与莉媛相反的,是侯老七和前妻生的一双儿女,这一儿一女早就成年了,侯老七身体状况不佳,他们却鲜少和侯老七走动,更没有贴身照顾过一天,让侯老七非常心寒。 侯老七自觉时日无多,念及娇妻幼子,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将自己名下三个多亿的财产全部赠予给了妻子,由莉媛个人管理,和前妻所生的一儿一女没有分到一分。 得知这个消息后,侯老七的儿子和女儿气炸了,他们认为,侯老七做出这个决定,是受到了莉媛的蛊惑,莉媛接近侯老七,就是为了谋得他的财产。 二人对于侯老七的分配非常不满,网传二人决定起诉,要求确认赠予无效,并重新分割财产。 侯老七将全部财产赠予妻子莉媛,这份赠与能否撤销?如果侯老七和前妻生的一儿一女要求重新分配,能否得到支持? 首先,《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侯老七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是巨额财产的所有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 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想给妻子和幼子一个保障,经过深思熟虑后,将财产赠予莉媛,莉媛也接受了赠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所以,侯老七的赠与行为在形式和实质上都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如果赠与成功后,侯老七反悔了,他能否撤销赠予? 《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据报道,侯老七的赠与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已经全部转移给了莉媛,所以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而且,莉媛对侯老七不离不弃、悉心照顾,侯老七基于感激和对莉媛真心的认可赠与财产,不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形,所以通常不能撤销该赠与。 如果侯老七和前妻的一双儿女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能否得到支持? 侯老七的一双儿女已经成年,且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不存在需要父母扶养的情形。 他们认为侯老七的决定是受莉媛蛊惑,就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莉媛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赠与行为无效的情形,否则,即使起诉也不会得到支持。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