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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 年,68岁的陈璧君病死狱中,临终写下一封遗书,让子女回国报答人民政府,

1959 年,68岁的陈璧君病死狱中,临终写下一封遗书,让子女回国报答人民政府,然而其实她到死都没有认罪,都没有承认自己卖国,那么这遗书是悔悟,还是执迷呢? 那封信写于1955年春天,收信人是她远在异乡的几个子女。陈璧君是汪精卫的妻子,也是汪伪政权里的核心人物,抗战时期跟着汪精卫公开叛国,是铁证如山的大汉奸。1945年日本投降后,她被国民政府逮捕判刑,1949年之后转到上海提篮桥监狱服刑,一直没有走出监狱大门。 在监狱里,人民政府一直对她实行人道主义照顾。她年纪大、身体差,生病时监狱会安排中西医一起诊治,生活上也没有苛待她。当时有关部门还给出过特赦的机会,只要她公开承认叛国罪行,写下悔过的文字,就能获得自由。可陈璧君从头到尾都拒绝了,她始终咬定自己没有卖国,不肯在认罪书上签字,也从来不说一句悔过的话。 她1955年写给子女的这封信,核心只有一个意思,就是让孩子们早点回到祖国,努力工作,报答人民政府对她的照顾。整封信里,她只谈对子女的期许,只提政府的宽待,却对自己当年投靠日本、背叛国家民族的罪行,只字不提,更没有半点忏悔的意思。 这种看似矛盾的行为,恰恰是她最真实的想法。她亲眼看到新中国稳定发展,也感受到政府对她的人道对待,她知道海外不是子女的长久去处,所以希望孩子们回国,有安稳的未来。但她骨子里的偏执一直没变,她不愿意否定自己追随汪精卫的一生,更不肯承认自己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 她的这份叮嘱,不是对历史的悔悟,只是一个母亲对后代的现实安排。她可以为孩子的出路妥协,却绝不为自己的罪恶低头。 陈璧君在狱中也参加过学习,也接触过新社会的信息,可这些都没能让她真正认清自己的罪责。她到死都抱着自己的执念,不肯向历史低头。 她让子女回国报恩,是看清了现实;她至死不认罪,是守着自己的顽固。这两件事并不冲突,也恰恰说明,她直到最后都没明白,自己当年的选择,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汉奸的罪名,从来不会因为一封私人家书就被抹去。陈璧君的执迷不悟,从叛国那天开始,一直伴随到她生命的终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