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了报复药店老板,之后,他一口气买了50盒,然后以假药为由索赔71400元!法院判了![太阳] 男子和妻子结婚多年,因为身体有一定不足,长期以来依靠药物,所以那次就在那家药店买了一款同类型产品。 可当晚用了之后,他才发现不对劲,这药完全没作用。 他赶紧拿出之前买的正品对比,越看越心凉,这盒药的包装摸起来粗糙得很,上面的印刷字迹都发虚。 最后他查了半天,压根没查到这个产品的备案信息。 换谁遇到这种事都得生气,花了钱不说,要是耽误了调理或者吃出副作用,那可不是小事。大哥越想越气,觉得药店太黑心,明着卖假药坑人,不能就这么算了。 为了给药店一个教训,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干脆一口气又去这家药店买了50盒同款假药,然后拿着所有购药凭证和假药,找到药店要求赔偿,索赔金额算下来是71400元。 药店老板一看这情况,觉得大哥是故意找茬,明知道是假药还大量购买,就是为了讹钱,死活不肯赔偿,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最后没办法,只能闹到法院解决。 法院受理后,很快就展开了调查,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大哥买的这些药品确实是假药,没有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注册证书,包装和成分都不符合正规药品标准,药店销售假药的事实确凿。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大哥明知道是假药还买50盒,是不是有点“碰瓷”的意思? 但法院的判决很明确:药店退还大哥的购药款71400元,还要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也就是说,药店得实实在在为自己卖假药的行为买单。 这事看着有点特殊,但道理一点都不复杂。首先得说,药店卖假药就是错得离谱,药品是关乎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东西,不是普通商品,正规药店就得守正规规矩。 根据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没有这个证书的就是假药。 药店作为药品经营机构,进货的时候必须严格把关,确认药品的正规性,连有没有备案都不查就随便进货销售,这就是对消费者的健康不负责任,说白了就是黑心赚钱,这种行为就该受到严惩。 现在市面上有些药店,眼里只盯着钱,把药品安全抛到脑后,进货渠道不正规,对药品质量不管不顾,尤其喜欢把主意打到一些隐私性强、消费者不好意思细查的药品上。 这些假药要么成分不足,要么是用淀粉之类的东西滥竽充数,虽然这次大哥只是没效果,但谁能保证下次不会有人吃出严重的副作用? 特别是很多中老年人,买药时不懂得查备案、辨真假,很容易成为假药的受害者,一旦吃了假药延误治疗,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咱们普通消费者来说,遇到假药千万别忍气吞声,一定要像这位大哥一样,勇敢站出来维权。买药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仔细看包装是不是正规、字迹清不清晰,买完后可以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网查备案信息,确认是正品再使用。 一旦发现是假药,要保留好购药凭证和药品,先找药店协商,协商不成再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 记住,维权不是敲诈,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只有大家都积极维权,才能让假药没有生存空间,让我们买药更放心。 药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马虎。希望这次的判决能给所有药品经营者敲响警钟,踏踏实实卖正规药,别再打歪主意;也希望监管部门能加大查处力度,多查查那些黑心药店,把假药堵在源头;更希望咱们老百姓都能提高警惕,学会辨别假药,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