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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老太骑电瓶车接俩孙女放学,结果途中却遭到了一搅拌车碾压,老太当场去世,大

上海,一老太骑电瓶车接俩孙女放学,结果途中却遭到了一搅拌车碾压,老太当场去世,大孙女双腿截肢,小孙女受皮外伤,事发后,老太家人将搅拌车所在公司告上了法院,让人没想到的是,公司竟然火速将注册资本从2000万降为50万。 据张先生表示,去年11月3日,他母亲骑着电瓶车去接两个孙女放学,当行驶到一处路口时,一搅拌车直接将电瓶车带倒,张先生母亲被直接从上半身碾压,大女儿双腿被碾压过去,最后导致其母亲当场身亡,大女儿双腿截肢,小女儿皮外伤的后果。 事发后,交警做出了事故认定,认定搅拌车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先生一方无责任。 因为大女儿一直在治疗,加上后续康复费用巨大,因此,张先生一方将搅拌车及其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搅拌车所在的公司竟然将注册资本火速从2000万降为50万。 事发后,有人说,听到电瓶车和搅拌车就头疼,这俩在路上都是让私家车主很麻烦的存在。 还有人说,这次是搅拌车全责,电瓶车无责,说明电瓶车遵守交通法规,但凡有一点不遵守,电瓶车也会承担责任的。 其实,毫无疑问,因为搅拌车司机承担了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导致了一死两伤的后果,那么,涉事司机是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 按照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面临交通肇事罪的惩处,按照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可以预见,涉事司机要面临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因为这样的搅拌车三者险都会很高,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所以,如果巨额的保险都没能全部覆盖张先生一方的损失的话,那么,剩下的赔偿,是由侵权人,也就是涉事司机承担损失。 既然是司机承担损失,为何公司却要先减少注册资本?其实,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涉事搅拌车是挂靠在这家公司的,所以,这家公司也有责任和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当公司减资到50万时,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只对这50万负责? 这就要看公司是否属于瑕疵减资了,在公司在减资过程中,是否书面通知债权人,以及提交的债务清偿说明,如果存在,这属于隐瞒情形,属于瑕疵减资,最终相关股东仍然会承担赔偿责任。 其实,不管怎么说,生命只有一次,虽然有的时候,信号灯是绿灯,但是却保不准一些闯红灯的大车,每次过马路的时候,还是要谨慎一些。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