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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

🌙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了报复药店老板,之后,他一口气买了50盒,然后以假药为由索赔71400元!法院判了! 湖北一名男子因身体原因,在小区附近的药店买了一盒改善功能的药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伟哥”。他按照说明服用后,身体却没有出现任何预期的反应,这让他心里立刻起了疑。 他仔细查看药盒,发现包装印刷模糊,字迹也不清晰,和正规药品的质感差了很多。他又去药监局官网查询备案信息,结果查不到这款药的任何记录,基本可以确定自己买到了假药。 男子越想越气,觉得药店卖假药不仅骗了自己的钱,还可能危害身体健康。他没有立刻去找药店理论,而是心里盘算着,要让这家药店为卖假药付出代价。 第二天,他再次来到这家药店,一改之前的态度,跟店员说昨天买的药效果特别好,自己需要长期用,想多囤一些货。他当场表示要把店里剩下的50盒全部买走,店员也没多想,就把药卖给了他。 男子付款7140元,拿到50盒药后,全程保留了购物小票,还悄悄录下了购买过程,把药盒、付款记录等证据都保存得十分完整。 随后,他拿着这51盒药找到药店老板,直接指出这些药都是假药,要求药店按照“退一赔十”的规定,退还全部购药款,再赔偿十倍的金额,总共71400元。 药店老板一听就懵了,当场拒绝了他的索赔要求,还反咬一口,说男子是故意找茬,属于恶意索赔、职业打假,目的就是为了讹钱。 双方争执不下,男子没有妥协,直接将药店起诉到了当地法院,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索赔诉求。庭审过程中,药店老板依旧坚持,男子在明知药有问题的情况下还大量购买,不属于正常消费,不应该获得惩罚性赔偿。 法院审理后,首先对涉案药品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这些药物有效成分含量为零,确实属于假药,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接着,法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根据《药品管理法》和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食品药品领域实行“退一赔十”,即便购买者明知是假药仍购买,经营者以“知假买假”为由抗辩的,法院也不予支持。 药店作为药品销售方,有义务保证所售药品的质量,其销售假药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男子的购买行为,本质上是对药店违法行为的维权,并非恶意敲诈。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药店在十日内退还男子购药款714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71400元,两项合计78540元。同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对这家药店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这件事在当地引发了不小的讨论,有人觉得男子的做法解气,让卖假药的药店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有人认为,男子明知是假还大量购买,有借机牟利的嫌疑,做法不太妥当。 从法律层面来看,法院的判决明确了食品药品领域的维权规则,只要商家销售假药、劣药,就必须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这也给其他药店敲响了警钟。 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药店作为销售主体,理应严格把控药品质量,绝不能为了利益销售假药。而消费者在遇到假药时,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件事也让大家开始思考,在食品药品维权中,“知假买假”到底该不该被支持,消费者的维权边界又该如何界定。 你觉得这名男子的做法合理吗?法院的判决是否公平?对于食品药品领域的“知假买假”维权,你又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