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桩荒唐事,看得我直摇头。 小夫妻租房八年,平时待人礼貌周到,经常给房东老太太送些热汤、水果,相处一直比较和睦,邻里之间也算和气。后来小夫妻计划备孕,需要更换居住环境,便按照约定提前告知房东,做好了退房准备。 搬走之前,他们把房屋整体打扫干净,地面、家具表面都擦拭整洁,屋内物品摆放整齐,没有故意损坏财物,也没有遗留大量垃圾,整体保持得比较整洁,尽到了租客应有的责任。 房东上门查看时,看到屋内使用多年、存在正常磨损的旧沙发、旧冰箱等家具,提出要全额扣除押金,并且要求租客再支付一万元违约金。这一处理方式,让原本八年相处下来的和气,一下子变得让人难以接受,也让不少有租房经历的人感到心寒。 其实在外租房,很多人都会下意识把人情放在前面,觉得平时相处客气、互相体谅,到退房时就能好聚好散。但租房本质上是契约关系,核心依据是租赁合同,依靠的是双方约定好的条款,而不是日常相处的情分。 人情好,是锦上添花;合同清,才是根本保障。把人情当成保障,很容易在涉及利益时感到失望。租客礼貌懂事是应该的,但不能用人情替代合同条款,更不能指望靠人情代替规则。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租房时要认真看清合同内容,退房时保留好打扫、房屋状况的相关记录,遇事按合同约定沟通协商,既尊重房东,也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减少矛盾,避免吃亏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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