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保安值夜班突然感到身体发冷,于是他便请假回家,没想到他回家4小时后却突然猝死,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但是公司称保安“未直接送医”,不能算工伤,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个人网友分享 说起来有点扎心。 2023年12月22日晚上,安阳某服务公司保安张某某像往常一样,下午3点准时来单位报到,负责商场地下车库那一块。 清扫到快6点半的时候,他突然觉得全身发冷,冒冷汗,头也晕晕的,就跟班长说:“我这感冒了,能不能先回家休息?” 班长一看他脸色灰白,就同意了。 张某某回到家,直接倒床上,身体还微微发抖,不时捂着胸口。 可他老婆当时忙着收拾家务,以为他就是普通感冒,随手给他烧了碗姜汤就去做别的事了。 没人陪,他一个人躺那儿休息。 直到3个多小时后,老婆回来看他,才发现他嘴唇都发黑了,还在呻吟,吓得赶紧拨120。 急救人员10点02分赶到,一看就知道不行了——没呼吸也没心跳,最后判断是心源性猝死。 噩耗一出,老婆彻底崩溃。 办完后事后,她想着:我家老公明明是在上班时发病、回家后没几小时就走了,肯定得算工伤啊。 于是,2024年5月她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7月那边给了“不属于工伤”的答复,说人家是请假回家、没送医院抢救,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出事,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视同工伤条件。 她不服,又在9月打了行政复议,结果复议机关一看材料,说原来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了不予认定决定,要求重审。 公司这回坐不住了,直接告到法院,理由是:张某某离开岗位后4小时死亡,中间没直接去医院救治,抢救都没开始,哪里算视同工伤? 法院审理才发现,这事没那么简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里明明写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都视同工伤。” 张某某就是在下班前突发不适,回家也只是普通人会做的自救,何况从18点半到被确认死亡还不到4小时,远没超过48小时。 而且医学上心源性猝死是个持续、渐进的过程,不是一秒钟就爆发完事儿,不能非得硬性规定到医院才算数。 更关键的是,整个时间轴从车库清扫到回家休息再到去世,前后构成一个连续病程,公司找不出其他外因,根本拆不开这段因果链。 2026年3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指出,公司“未直接送医”并不能否定工伤认定的合法性,驳回了它的所有诉讼请求,维持人社局的工伤认定。 不少人好奇,公司怎么这么死抠不认账? 原来,这家单位可能没给张某某上工伤保险,要是认了工伤,补助金要他们全包,2025年标准要108万元,说白了就是不想掏钱。 法院判下来后,这笔钱得按规矩走,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这案件让人深思,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身体健康最重要,还有公司一定要给员工买工伤保险,预防万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