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了报

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了报 复药店老板,之后,他一口气买了50盒,然后以假药为由索赔71400元!法院判了! 湖北黄石有位大哥,结婚多年一直靠药物调理身体,那天去药店买了盒"伟哥"类产品,结果当晚用下来一点反应没有。换谁遇到这种事都得闹心,毕竟这关系到夫妻生活和男人尊严。 大哥没慌,拿出之前买的正品一对比,心里凉半截。这盒药包装摸着就粗糙,印刷字迹发虚,查了半天连备案信息都没有。妥妥的假药没跑了,搁一般人早冲回去理论了,可大哥偏偏忍了一晚上,心里憋着别的主意。 第二天一早,大哥直接杀回药店,一口气把店里剩下的50盒同款全扫了,花了7140块钱。付完钱拎着药就找老板摊牌,直言这是假药,按规定得"退一赔十",总共要赔71400块。 药店老板当场就懵了,这哪是来买药的,分明是来砸场子的。老板一口咬定大哥是恶意索赔,说他明知是假药还大量购买,纯属敲诈勒索,坚决不赔。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对簿公堂。 法庭上,药店老板振振有词,说大哥一次性买50盒,远超正常用量,明显就是冲着赔偿来的,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不该受法律保护。 可大哥这边证据确凿,药监局鉴定结果显示这些确实是假药,连备案都没有,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 更关键的是,最高法早就有明确规定,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同样受法律保护。2024年8月出台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就说了,购买者明知药品是假药仍购买,请求返还价款的,法院应予支持。第九条还明确,销售假药构成欺诈,购买者可要求惩罚性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药店作为专业药品销售机构,对进货渠道和药品质量负有严格审查义务,卖假药本身就违法,不能把责任推给消费者。 大哥虽然购买数量较大,但这不能成为药店逃避责任的借口,更不能否定他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终判决下来,药店不仅要退还大哥7140元货款,还得赔偿71400元,合计78540元。消息一出,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说大哥这波操作太秀,既维权又赚钱;也有人担心这种行为会鼓励更多人钻空子。 其实这事没那么复杂,核心就是药店卖假药在先,违法在前。药品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尤其是这种特殊药品,质量问题更是重中之重。药店要是严把进货关,哪会有这种麻烦? 换个角度想,大哥的做法虽然看似极端,但效果显著。要是他当时只买一盒就去索赔,药店可能根本不当回事,说不定还会继续卖假药坑更多人。一次性买50盒看似冲动,实则是把问题彻底暴露在阳光下,逼着药店和监管部门重视起来。 法律之所以在食品药品领域支持"知假买假",就是为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倒逼经营者守法经营。要是卖假药的成本太低,只会有更多人铤而走险,最终受害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这起案件给所有药店敲响了警钟,进货渠道一定要正规,别为了蝇头小利进假药,一旦被查,赔的钱远比赚的多,搞不好连经营许可证都得被吊销。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遇到假药别忍气吞声,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哪怕是"知假买假",在食品药品领域同样受法律保护。 说到底,做生意得讲良心,尤其是药品这种特殊商品,更是人命关天。药店老板要是一开始就诚信经营,哪会落到赔偿7万多的下场?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法律也越来越完善,那些想钻空子卖假药的,迟早会付出代价。 你觉得大哥一次性买50盒假药索赔的做法合适吗?换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