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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

[月亮]湖北一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吃完却发现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药是假的,为了报复药店老板,之后,他一口气买了50盒,然后以假药为由索赔71400元!法院判了! 男子起初只是正常购买一盒药品,服用后没有出现预期效果,他当即怀疑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心里越想越气,便生出了报复药店的念头,想借着索赔狠狠出一口气。 他没有先向监管部门投诉核实,也没有走正规的维权流程,而是带着报复心态,再次返回药店,一次性下单50盒同款药品,前后总共花费7140元,就等着索要十倍赔偿。 拿到50盒药品后,男子立刻以售卖假药为由,向药店提出71400元的索赔要求,这正是按照“假一赔十”计算出的金额,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药店付出经济代价。 药店老板得知后当场震怒,认为男子根本不是正常消费,而是故意知假买假、恶意索赔,是典型的碰瓷式维权,直接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双方就此闹僵,只能对簿公堂。 庭审现场,药店方提交证据,指出男子首次购买后已认定药品无效,却大量囤货索赔,明显超出个人使用需求,主观上带有牟利与报复目的,不属于合法维权。 男子则坚持自己是消费者,药店售卖问题药品在先,自己有权依据法律主张惩罚性赔偿,不管购买数量多少,都不能掩盖药店售假的违法事实。 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药品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这批药品确实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属于问题药品,药店售假的事实板上钉钉,无法抵赖。 承办法官结合最高法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指出,药品安全关乎公众健康,即便购买者明知存在问题,经营者仍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以此严厉打击售假行为。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要求药店退还男子购药款7140元,同时支付十倍赔偿金71400元,相关线索也同步移交药监部门,药店还面临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这一判决在网络上引发巨大争议,有人支持法院严惩售假行为,也有人认为男子报复性索赔过于极端,是在钻法律空子,带坏了正常的维权风气。 男子带着报复心态大量购药索赔,虽然在法律层面得到支持,但从公序良俗来看,这种行为并不值得提倡,更不是消费者维权的正确打开方式。 反观药店,为了牟利售卖问题药品,无视药品安全底线,不仅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还付出了巨额赔偿的代价,完全是自食恶果,不值得同情。 药品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生命健康,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有着最严格的监管要求,任何商家都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触碰售假的法律红线。 本案中,法院支持赔偿,是对药品售假行为的零容忍,而非认可恶意报复,这样的判决既守护了公众用药安全,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公正。 普通消费者遇到假冒伪劣商品,应当保留证据、向监管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而不是效仿这种报复式索赔,以免触碰法律禁区。 这起案件看似只是一起普通消费纠纷,却折射出消费维权、市场监管、法治底线的多重命题,给每一位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敲响了警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北涉假药索赔民事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