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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女子通过网络结交当地男友,万万没想到,本以为是双向奔赴,却被男友以外出打

云南,一女子通过网络结交当地男友,万万没想到,本以为是双向奔赴,却被男友以外出打工为由,哄骗至半路,以8万元转卖给他人。更夸张的是,这名外籍女子联系上丈夫才获救。最终,判决大快人心! 外籍女子王某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云南当地的男友,两人通过一段时间的聊天,最终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男友见时机成熟,便编制谎言,对女子说,广东打工赚的多,要带她一起去。 女子沉浸在甜言蜜语中,对男友没有过多怀疑。 这天,女子收拾好行李,坐上了男友安排的车。 随着车辆越走越远,路过的地方越来越陌生,女子心里惴惴不安,她紧紧地抓住男友的手,害怕找不到方向。 车子停在一处偏僻的农村,男友拉着女子下车,把她带到一间房间,然后关上门,让她等着。 女子人不生地不熟,加上语言不通,只能乖乖听话。 过了十几分钟,推门进来一名陌生男人,女子大吃一惊,想要出去找男友,结果被男友一把拉回。 男友告诉她,男友已经把她卖给自己,现在她要一直待在这里。 女子怎么也不敢相信,男友会做这么过分的事。 被转卖后,女子每日茶不思饭不想,想要找到合适的机会逃脱。 在一次不经意间,她偷听到男友和别人说,男友竟然用8万块钱就把自己卖了,实在太好笑了。 自己这么相信他,想和他一起去广东赚钱,过好日子,结果却换来这么不堪的下场。 终于,女子找到机会,趁没人在的时候,撬开房门,从房间里跑出去。 她一直往前跑,不敢回头,穿过树林又跑到另一处村庄。 见后面没人追过来,女子找了一处电话亭,打电话给远在越南的丈夫,告知自己的遭遇。 随后,民警赶到,成功解救了女子。 事后,民警了解到,男友以打工为由,哄骗女子上路期间,以8万元转卖给他人,中间获利6000元。 不久后,男友和同伙人落网。 有人说,就为了6000的中介费,小伙就敢铤而走险,拐卖妇女,图什么呀? 估计是男子觉得这样来钱快,不会被发现,可是他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那么对于男子的行为,法律会怎么判呢? 依据《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本案中,男子诱导女子出远门,中途和别人串通,把女子带到一处偏僻村庄转卖给他人获利,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 最终,男子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收缴非法利得6000元,并处罚金5000元。 这女子也是太单纯了,自己一个人只身来到他乡,轻易相信别人,在网上认识的人,没有查清楚身份,就结交,而且背着自己的丈夫,最后才会吃苦头。 她以为网上的甜言蜜语就是真心,以为对方的承诺就能实现,却忘了人心隔肚皮,尤其是在自己孤立无援的时候,没有一点防备心理,很容易被别人利用。 要不是丈夫及时伸出援手,恐怕她此时此刻都不知道在哪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