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生意需要向儿子借了190万元,一借就是12年,当儿子需要钱,找父母要钱时父母却一再拖延,就是不还,儿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2年,广西平南县的小林,看到父母做生意缺钱、家里开销也紧张,就爽快地把190万元借给了他们,当时他觉得是一家人,没有写借条,也没有签任何协议,连转账时都没备注“借款”二字,只是口头说好了是借的。 钱转过去之后,一晃就是十二年,这期间,小林从没催过父母还钱,父母也一分没还,双方一直保持着沉默,直到2024年,小林自己需要用钱了,才开始跟父母沟通、打电话,希望他们还钱。 可这次父母的态度变了,找各种理由推脱,实在没办法,小林只好把亲生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190万本金和利息。 法院审理时指出,要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都明确同意是“借”,二是钱确实给了对方。 小林虽然能证明钱转给了父母,但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当时双方说的是“借”,没有借条、没有收条,转账备注也是空的,更关键的是,十二年间没有任何催款或还款的记录,这跟正常的借贷习惯不太一样。 后来,小林母亲单独写了一份还款承诺书,但父亲并没有签字,而且父亲从2018年起就跟家人分开住了,联系很少,所以这份承诺书也不能代表父母的共同意思。 最终,平南县法院认为小林的证据不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小林不服上诉,2026年3月3074日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有人同情小林,觉得父母不还钱有违伦理;也有人认为子女帮衬父母很正常,为钱告父母太伤感情。 法律人士则提醒:亲情不能替代法律凭证,亲属之间借钱也要写借条、留备注、存好凭证,否则很可能因为拿不出证据而输掉官司,这场官司,输了的不只是钱,更是一家人的亲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