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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15岁女生去同学家聚会,结束后14岁男生送她回家,不料,半路男生做出不

云南曲靖,15岁女生去同学家聚会,结束后14岁男生送她回家,不料,半路男生做出不当举动被拒后,导致女生不幸离世,女生父母悲痛欲绝,短短时间女孩母亲头发白了一半,瘦了20多斤,人看上去老了10多岁,法庭上男生下跪求原谅,并承诺给女生父母养老,女孩父亲坚决表示:一分赔偿都不要,只求依法严惩,为女儿讨回公道。 2025年7月6号,方先生15岁的女儿方某涵接到闺蜜电话,邀请她去家里聚会。 方先生和妻子听到女儿要去玩,便问她是到哪里去聚会,都有谁? 方某涵告诉父母,他们就是同班同学一起聚聚、玩玩,闺蜜家就在某某村不远处。 方先生听到女儿说出了那个地方后,确认她闺蜜离自己家只有600多米,夫妻俩都认为那么近的距离应该问题不大,所以就准许她出去玩玩,毕竟孩子大了有她的社交圈。 而且那段时间正逢暑假,孩子偶尔玩晚一点,大不了第二天给她晚点起床,所以方先生就没过多干涉女儿出行。 没想到,半夜一点多,静悄悄的村子里突然响起了广播,方先生被吵醒后仔细一听,广播里传来:有人在路边发现一个女孩倒在路边,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听到这,方先生夫妇想起了自己的女儿,他们赶紧起身前往女儿的房间,发现女儿还没回来。 他们不禁有些担忧,顾不了那么多,赶忙往事发地跑。 当方先生来到事发地,只看到他们的女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方先生夫妇赶紧冲过去抱住女儿,发现她已经没了呼吸。 夫妻俩悲痛欲绝,当场报警,民警通过排查同行人员,当晚聚会、送人的只有蒋某某与方某涵同行,是最后接触者,之后民警又查看了周边的监控视频,最终锁定嫌疑人蒋某某。 另外还有村民告诉方先生,当天晚上大概12点左右,蒋某某还到附近老人家讨水喝,目的应该是查看是否有人发现异常。 警方结合各种证言证词,在7月7号当天将蒋某某抓获。 当天,面对民警的到来,蒋某某洋装镇定,正准备出门跟母亲上山采蘑菇,民警把他带走时,他还一副很无辜的表情。 可当民警审讯时拿出监控后,蒋某某绷不住了,很快承认了相关事实。 随着案件一步步查清,女孩不幸离世的完整经过也浮出水面,留给两个家庭的却是无尽的伤痛与悔恨。 事发三天后,蒋某某家人登门道歉,并下跪请求方先生原谅。 可失去女儿的锥心之痛,又岂是几句道歉就能抹平的?无论对方如何恳求,方先生夫妇始终无法原谅。 法庭上蒋某某下跪请求方先生夫妇原谅,并承诺以后会给他们养老送终,但方先生夫妇没有原谅。 方先生坚决表示,一分赔偿不要,只要求依法严惩凶手。 不过,据了解蒋某某作案时距离满14周岁还有一个多月。 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情节恶劣的,经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严重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蒋某某作案时还差一个月才满十四周岁,属于十二至十四周岁区间,情节极其恶劣,必须经核准追诉才能追责,并非绝对不担责。 相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者将处以重刑,结合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即便核准追诉蒋某某也不会被判死刑。 蒋某某行为恶劣,已涉嫌严重违法,法庭上道歉、承诺养老都不能抵消罪行,只能作为悔罪参考,受害者家属放弃赔偿只求严惩的态度,相关部门在处理时会充分考量,法律不会因年纪小就放任恶性行为,一定会依法给出公正结果。 写在最后:真的希望所有人都能引以为戒,不管年纪大小,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别一时冲动犯下大错,既毁了别人一生,也搭进去自己的一辈子,更要懂得尊重他人,敬畏法律,千万不要走上违法犯罪的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