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穷人过不下去,能蹭牢饭吗?实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 清乾隆年间,江苏某县发生过一件让人唏嘘的案子。一个走投无路的贫汉,饿了好几天,脑子里冒出个念头,听说牢里管饭,不如进去待几天。于是故意在街上偷了东西,等着官差来抓。 官差来了,把贫汉押进县衙大牢。贫汉以为从此有饭吃,没想到刚进牢门,狱卒就凑过来,皮笑肉不笑地问他有没有"打点"的银子。贫汉摇了摇头,说身上分文没有。 狱卒脸色当场变了,没多久,几个膀大腰圆的狱卒拿着刑具走进来,把贫汉打得半死,随手丢进一间散发着臭气的暗室,里面老鼠乱窜,臭虫横行。 那顿"牢饭",是一碗稀得能照出人影的馊粥,凉的,还有一股说不清的异味。贫汉捏着鼻子喝下去,肚子没填多少,身上的伤口却开始发痒。 清代《大清律例·刑律·断狱》里对狱卒克扣囚粮一事虽有明文规定,但各地监狱的实际情况,跟律例写的完全是两码事。 江苏巡抚陈宏谋在奏折里写得很直白:狱卒把囚犯当成待宰的鱼肉,每天索要银钱,不给就以饥寒折磨,甚至私用非刑。这不是个例,而是当时各地牢狱的普遍常态。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御史李发甲上疏揭露京师刑部监狱的情形:牢头每日索贿,囚犯日食一粥,臭虫老鼠遍地。这份奏疏送上去之后,朝廷回了个"知道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监狱条件之差,不只是穷人的遭遇。北宋元丰年间,苏轼因乌台诗案身陷御史台狱,曾在文字里提到狱中恶气熏蒸,饮食粗劣如泥。 苏轼这样的人尚且如此,一个身无分文的贫汉能指望什么? 那个贫汉被关了几日之后,牢头端着一笼热腾腾的馒头走进来,在贫汉面前晃了晃,说只要家里凑点银子来,事情不难了结。贫汉扛不住了,在一张纸上写下几行字,托人带给家中老母。 老母收到信,把家里能当的东西全当了,换了几两碎银,托人送进衙门。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县衙里发生了一件贫汉完全不知道的事。本县一户富绅的公子,月余前在外斗殴,失手打死一人,事情被压了下来。 富绅家花了大价钱打点县令,需要找一个无依无靠的人顶罪。贫汉,刚好撞上了。 雍正年间,朝廷曾专门下旨整治"顶凶"一事,也就是有人被迫替他人承担罪名。但到了乾隆朝,这类事情并未绝迹。 湖广总督毕沅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的奏报里,点名提到多起富户买凶顶替案,并直言"贫民无告,富者漏网",这八个字把当时的司法实情说得再清楚不过。 《清稗类钞·狱讼类》里也有类似记录:道光年间,直隶某县富绅之子杀人,以百两白银买通县令,从牢里拉出一个乞丐,屈打成招,最终处斩。乞丐家属连衙门的门都没进去,就被打发走了。 贫汉老母送去的那几两银子,在知县收到的那笔贿银面前,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 公审那天,贫汉被押上大堂,满以为能说几句话,却没等他开口,县令已经拍下惊堂木。判决简短,没有问话,没有对质。贫汉愣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板子已经落了下来。 这一切,都在那间散着臭味的牢房里埋下了伏笔。一个饿极了的人,只想蹭几顿饭,却踏进了一个他完全看不见底的深渊。 民间流传的那句话,不是没有道理,宁可饿死,也不进那个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