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国家安全部长在议会大厦高举酒杯庆祝巴勒斯坦人死刑法案通过,称其具有历史意义,并表示:“很快我们将一个一个地清除巴勒斯坦人。” (但凡还当自己是个人,就不会说出这么恶毒的话。) (一个国家的安全部长,当着镜头的面说要一个一个清除巴勒斯坦人,还高举酒瓶跟其他在场的以色列官员一起庆祝,这个明显违背人类意识的法案,我想问问,那些一直说西方没有死刑,是民主的“人”,你们该如何评价以色列这个死刑法案通过?) 该法案是一项备受争议的死刑法案,授权法官对其认定实施“致命袭击”的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判处死刑。 (注意看,授权法官对其认定实施“致命袭击”的巴勒斯坦人判死刑) (那么问题来了,该如何认定是致命袭击?) 很明显就是给了法官自我裁定的权力。 说白了就是法官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 一旦有巴勒斯坦人以“致命袭击”默认判处绞刑,法官仅在“特殊情况”下可改判终身监禁,但标准未明确界定。 (你看,没有标准界定,也就意味着完全是法官说了算) 而且死刑判决无需合议庭一致同意,只要简单多数通过即可执行,且必须在判决后90天内执行,还不得赦免。 (也就是说,只要是巴勒斯坦人被法官判决“致命袭击”,那就死定了,虽然有合议庭陪审团,问题是这个合议庭陪审团肯定都是以色列人担任的,你觉得有几个以色列人会为巴勒斯坦人求情?) (最可怕的是,一旦判决通过,必须在三个月内执行,还不能豁免。也就是说,即使在这三个月内,有证据证明,这个巴勒斯坦人不应该死刑,也无法避免他被判处绞刑) 说白了,这就是打着法律的幌子,来实行对巴勒斯坦人的灭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