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真不能外露!广东肇庆,男子在喝酒时,发现酒瓶盖标有中奖标识,奖品是电动车一台。男子扫了一下二维码,却显示不是商家身份不能核销。为了验证真假,男子竟然把二维码发到网上求证,结果差点空欢喜一场。 这天晚上,男子在家喝酒,刚打开啤酒拉环,撇了一眼上面有字,定睛一看,差点没握住手上的啤酒。拉环内侧写着“电动车一台”,并附有二维码。 男子不敢相信自己中奖了,几块钱的啤酒还能附赠这么大的福利? 于是,他半信半疑,用手机对着拉环上的二维码扫了扫,界面弹出“非商家,不能核销”的字眼。 男子心凉了一大半,难道不是商家就不能领奖了? 他不甘心,一定要寻求个结果。 男子把中奖经过和拉环拍了视频,发到网上求证,希望啤酒厂家能给出答复。 本来是抱着验证奖项真假的决心,没想到差点让自己后悔半生。 由于男子拍视频时,把拉环的二维码也拍出去了,丝毫没有掩饰,结果第二天一睡醒,再次扫码的时候,界面显示“二维码已被核销”。 男子顿时傻眼了,自己本来还心心念念能通过网络找到厂家,兑换一台电动车给家人,没想到被人抢先核销了! 男子马上打开评论区,使劲翻找聊天记录,向网友求助“如果二维码被核销了,还能兑换奖品吗?” 得到的答案让男子的心情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他不是不知道奖品兑换的规矩,一旦二维码被核销,自己就没有权限去兑换奖品了。 都怪自己太大意了,想要验证奖项真假,结果被人“偷”了去。 家里刚好需要一辆电动车,平时买菜什么的方便出行,要是这能换来车,家人指不定得有多高兴。 可是这下倒好,偷鸡不成蚀把米,奖项泡汤了,男子的心情凉了一大截。 就在男子心灰意冷的时候,手机弹跳出来一则陌生人的信息,发来信息的是一位商家,他解释道,看到网上的二维码,一时兴起,用手机扫来一下,没想到真的核销成功了,不过还没有兑换电动车,让男子可以联系当地的厂家兑换。 男子看到消息,又惊又喜,马上联系当地的厂家,把事情经过,和相关的证据截图一并发过去。 啤酒厂家了解了事情经过,核实了核销人的身份,确认对方没有兑换电动车,就给男子办了兑换电动车手续。 男子终于如愿地领到中奖的电动车了。 一场差点就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惊喜,就这样迎来了反转。几天后,男子再次拍照上传,视频里他坐在一台崭新的电动车上,笑得合不拢嘴。 那么,在此次事件中,如果商家冒领了电动车,会面临怎么样的处罚呢?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商家拿着不属于自己的二维码进行核销,兑换礼品,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属于不当利得。 如果他不主动归还,反而占为己有,男子可以凭借截图和视频起诉商家。 到那时,商家不仅要退还电动车,还要承担因此给男子造成的额外损失,比如维权费、误工费等。 再说说厂家,这件事情虽然从法律的角度上看,没有强制要求兑换奖品要实名验证,但这也给设置奖品的举办方提了一个醒,应当完善兑奖规则,避免消费者利益受损,有奖扯不清,一旦消费者维权起来,可能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对于商家的行为,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