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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欺负人了!浙江海宁,陈女士租了一套门面做生意,6年交了17万的电费,结果却发现

太欺负人了!浙江海宁,陈女士租了一套门面做生意,6年交了17万的电费,结果却发现房东偷她的电,不仅自己偷,还将其他租户的电都接在自己的电表箱里,自己6年来替他们交了几万块钱的电费。更可气的是,房东承认自己偷了电,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态度拒不赔偿,甚至威胁陈女士撤案,不然就搬走。 据、齐鲁壹点报道,这件事要从6年前说起。 6年前,陈女士想在海宁做生,挑来挑去看中了一套门面。 当时陈女士和房东达成了租房协议,这一租就是6年。 6年来,陈女士按时交租,和房东关系一直也还不错,可不久前,陈女士才发现自己竟然被房东坑了。 陈女士开店后,每个月店里都会产生不少的电费,陈女士店里各种灯多,她一直以为是正常的,从来没有多想。 可是不久前,陈女士发现了自己店面的电表箱里竟然七七八八接了很多根线。 陈女士对电力并不太懂,但她也知道,一个电表箱一般只会接两根线,但是她家的电表箱里却接了很多根线。 陈女士回想了一下,自己店里每个月那么高的电费,似乎高的不太正常,会不会和这些电线有关呢? 陈女士找人查了一下,果然,这些线中的一根接到了房东家里,剩余几根接到了房东其他铺面的租户店里。 也就是说,这么多年来,陈女士一直在替房东和其他租户交电费。 陈女士仔细算了一下,这6年来她一共交了17万多的电费,其中好几万都是替房东和其他租户交的。 调查清楚后的陈女士气愤万分,如果只是房东一个人偷电还情有可原,可气的是,他竟然帮着其他租户偷她的电! 陈女士气愤之下报了警,房东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但后来经过取保候审,已经返回了自己家中。 陈女士以为经过这一遭,房东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房东不仅不道歉,甚至连这些年偷自己的电都不愿意赔。 陈女士多次找他交涉,房东也很干脆的承认自己偷了电,但对待陈女士的就一句话:不赔! 他甚至还威胁陈女士,如果继续纠缠,房租到期,就让她立即搬走,如果陈女士想接着往下谈,就去撤案。 陈女士又气愤又无奈,陷入了两难境地。 这6年,她辛辛苦苦才将店开了起,如果换地方,生意很可能会受到影响,可如果不换地方,只能咽下这口气。 房东偷接陈女士店面的电表箱,偷取陈女士电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房东私自将自家及其他租户的电线接入陈女士电表箱,导致陈女士替他们承担电费,这种行为明显属于盗窃电能的行为。 陈女士6年交了17万电费,其中好几万是替房东交的,房东这种长期持续的偷电行为,已严重侵犯了陈女士的合法权益,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依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房东窃取陈女士的电力资源几万元,显然已经上升到了刑事层面。 之前房东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经说明他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虽然房东目前被取保候审,但这并不意味着会免除他的处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只是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在一定条件下不予羁押,保证诉讼程序正常进行。 房东偷电数额较大涉嫌犯罪,才会被采取进一步措施,虽然现在被取保候审,但后续司法程序还会继续推进。 如果经审理认定,房东偷电行为构成盗窃罪,依然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 房东威胁陈女士,如果不撤案,就让她到期搬离,难道陈女士只能认怂?房租到期后她能不能拒绝搬离? 如果陈女士与房东协议约定了到期自动续租,或者对续租有相关的优先条款,那陈女士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权利,可以拒绝搬离。 但如果租房协议里没有类似约定,合同到期后,房东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不过,房东偷电的行为属于违约在先,给陈女士造成了经济损失。 陈女士可以在和房东协商续租时,要求房东赔偿偷电造成的损失,将赔偿作为续租的一个条件。 如果房东不同意赔偿,陈女士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房东,要求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