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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位年轻妈妈带着自己2岁的儿子准备去洗澡,券也买了,队也排了,结果服务员将

浙江,一位年轻妈妈带着自己2岁的儿子准备去洗澡,券也买了,队也排了,结果服务员将女子跟小孩拦下来,不让他们进去。服务员说:“2岁的男童不能带进女浴室。”女子表示,“没人提前说啊,券上也没有提,澡堂大厅也没列出这样的规定,这就很令人费解了。”服务员表示,可以让男服务员将小孩带进去洗澡。女子明显不悦了:你敢把小孩交给陌生人? (本案例参考来源:法治进行时) 最后,女子还是被赶了出来,她很苦恼:为什么全世界,都要为难一个带小孩的母亲呢? 浙江有一位年轻的妈妈,准备带自己2岁的儿子去公共洗浴中心洗澡。 在浏览团购页面的时候,发现各方面政策都不错,也没有提到什么禁止项,女子就开心的团好了券,准备去消费了。 女子风尘仆仆的带着儿子来到了洗浴中心,进入大堂之后,女子看到有不少人在排队,她就带着儿子也坐在大厅内等待。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后,可终于轮到女子母子俩进去了。 谁知道,服务员看到女子带着孩子,立刻就把她给拦住了,不让他俩入内。 女子瞬间就蒙圈了,不明所以。 服务员解释道:澡堂女浴室内,2岁的男孩是没法让进去的。 这一点,女子不理解。她拿出了团购订单,指出上面并没有说,不给携带2岁的男童啊。 而且女子也表示,你们大厅里,也没有任何的指示牌表明,妈妈禁止携带2岁男童进入女浴室。 对于这一点,服务员没有给出解释,只是一味机械的说:反正我们这边的规定就是这样的。 看到这位妈妈很为难,服务员又表示:“那么,可以安排我们这边的男服务员,带着小宝宝进入男汤里洗澡。” 听到这个提议后,女子则立刻拒绝,因为她不可能愿意把孩子交给一个陌生人看管的,尤其是在浴室间里,危险系数比较高,要是出事了,后果不堪想象。 女子则准备继续跟服务员理论,但是争执到最后,服务员还是一个结论:不给进,建议退券。 没办法,女子只能把券给退掉了,无奈的带着儿子离开。 女子表示,订单里没有任何的备注,澡堂里也没有写相关的规定,自己带着孩子过来也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然后,店员直接一句“不行”,直接就拒绝了女子的消费行为,这个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为什么全世界都要跟妈妈作对吗?就不能包容一个带着幼童的妈妈吗?”出来之后,女子充满了委屈。 2岁的男孩不让进入女浴室,这个规定是合理的,但是没有写进券单里,或者没有在店内悬挂这类规则,在法律和情理上都存在瑕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确告知服务限制条件,包括儿童入浴规定。 如果团购的页面,券面说明,或者店内显著的位置都没有标注“禁止男童进入女浴室”,店家则无权单方面拒绝服务。 消费者由于已经浏览了完整信息,之后做出了购买的决策,店家事后“补充规则”,则属于违约的行为。 店家不应该直接推卸责任,或者直接提出让消费者退券,这并非解决问题的方式。因为妈妈付出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情绪消耗,店家都需要考虑在内。 更为合理的解决方式,应该是道歉、解释、提供更好的替代方案,如亲子洗浴协助,而不是简单的将人家母女俩打发走人。 当然,店家固然有错,但是从其他女性顾客角度来看,确实应该换位思考、考虑隐私权的问题。 2岁的男童,已经初步具备性别意识,他会注意到男女的身体存在差异,家长更加应该去引导孩子建立应有的边界感。 妈妈在理解的情况下,也需要追究店家设立团购的短板缺点。妈妈可以理解不带孩子进去,但是前提是,店家你得讲清楚对不对。 所以,这家洗浴中心直接拒绝、要求退券的做法,在法律和情理上,都存在明显的瑕疵,解决方案缺失,暴露出他家服务的短板。 后期店家应该在团购页面、全面说明或者店内显著位置标注“男童禁止进入女浴室”,这样,更多的妈妈就不会购买这样的团购了,避免了不少纠纷。 那么,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