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男子不满意出租屋空调外挂机的位置,房东就请工人调整,谁料,工人操作时没系安全绳,也没戴安全帽,最终从6楼坠亡。工人的家属事后将房东和租客全部告上法院索赔,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房东赵某把房子租给了郝某,这本是一桩普通的租赁买卖,谁料,几台空调的挪位竟然闹出了人命。 2023年国庆节那天,郝某正式签了租房合同。 住进去之前,郝某觉得屋子里的隔断碍事,空调挂机的位置也不顺眼,就要求赵某给整改一下。 房东赵某倒也爽快,既然租客开了口,那就修。 10月4日这天,赵某给工人徐某打了电话,让他带着媳妇一块儿过来干活。 徐某是个干私活的师傅,干活倒也利索。他到了地方,先按照赵某的要求安好了第一台内机,赵某当时就通过微信把260块钱的工费转了过去。 活干到一半,原本没在现场盯着的赵某先忙别的去了,留下租客郝某在屋里。 这时候,郝某看着外面那台空调挂机,觉得位置还是不太理想,就指使徐某去六楼外墙立面上给挪挪地方。 意外就在这几分钟里发生了。 徐某虽然带着工具,可那天他既没戴安全帽,也没系安全绳。就在他翻出六楼窗户,在狭窄的外立面上调整空调挂机时,脚下突然踩空,整个人瞬间从六楼栽了下去。 虽然家里人赶紧把他送去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得太重,最后还是没救回来。 人没了,家属自然要讨说法。徐某的家里人把房东赵某和租客郝某全告了,索赔金额不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了赵某和郝某共同赔偿16.5万多元。 这下赵某和郝某都觉得冤枉。赵某觉得第一台安完他就给钱清账了,后面挪外机是租客私自找工人干的,跟自己没关系。 郝某则觉得,是工人自己不系安全绳,绳子就在现场放着他不用,怎么能怪到租客头上? 案子闹到了中院。 二审法官认为,这在法律上叫“承揽关系”。简单说,你花钱雇人干个活,只要这活儿是有危险的,你就有“选人”和“盯着点”的义务。 法院认为,虽然赵某不在现场,但活儿是他找人来干的,郝某接手继续指使,这两个动作在时间和空间上是连着的,得算成一个整体活儿。 所以,赵某和郝某就是共同的“定作人”。 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找徐某干活的时候,根本没查人家有没有高空作业证,也没在徐某翻窗户时提醒他把绳子系好。这就是法律上的“选任和指示过失”。 当然,徐某作为成年人,明知六楼高空作业危险,自己有证没证心里清楚,还不戴护具,这是拿命开玩笑,所以他自己要承担85%的大头责任。 剩下的15%,就由房东和租客这俩“雇主”共同承担。 二审法院最后维持了原判,驳回了上诉。 所以说找人上门干活,尤其是爬高下低这种危险活,千万别随便路边拉个人就干,更不能看人家不系安全绳还不管。 生活中这种“差不多就行”的心态最要命。看似省了事,实则埋下了大雷。 对比,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