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家政服务与患者照护责任的侵权纠纷。金某因脑干出血出院时仍处于昏迷状态,家属通过平台聘请住家保姆尹某,约定服务内容为生活照料。尹某上门当日为金某擦洗、按摩后,金某去世。家属以未尽专业护理义务、平台推荐无资质人员为由索赔13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尹某依约履行了生活照料义务,平台亦尽到合同义务,无证据表明其行为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故仅判决返还服务费7300元,驳回其他诉求,二审维持原判。 简评:本案厘清了生活照料与专业医疗护理的法律边界,强调家政服务人员在约定范围内履职不当然承担医疗救治责任,对规范家政服务业、明确各方权责具有典型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