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食恶果!”湖北,一男子和情人租房同居,半夜突发心梗晕倒,情人竟然40分钟后才跟房东求助,可男子错过黄金抢救时间死亡,妻女一怒之下,把第三者告上法庭,索赔34万。情人:他病死的,跟我有啥关系?法院判决让人太解气了。 高某和杨某这对情人,为了避开熟人圈子,出双入对,同床共枕,他们在外面租了一间民房同居。 本来是想躲着家里人,过两人的温存日子,谁能想到,这租来的房子最后成了高某的生命终点。 出事那天是2025年4月27日半夜,高某在睡梦中,突然觉得胸口像被大石头压住了一样,紧接着就是一阵钻心的疼。 他挣扎着想坐起来,结果还没翻个身就重重倒在床上,冷汗瞬间湿透了枕头。 这就是典型的心梗发作,在医学上,这时候的每一秒钟,都是在跟死神抢人。 可守在他身边的杨某,表现得实在让人脊背发凉。 高某倒下后,杨某并不是第一时间拿起手机拨打120,也没有尝试任何急救措施,更没有向邻居呼救。 她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高某在床上痛苦地抽搐、失禁,直到最后连呼吸都变得微弱。 整整40分钟,杨某在屋里反复踱步,不知道是在害怕背负骂名,还是在担心承担责任。 直到高某完全没了动静,她才慌慌慌张地跑下楼去敲房东的门。 等房东儿子打了120,救护车赶到时,高某早已经错过了最关键的“黄金六分钟”。 医生赶到现场一检查,人已经凉了,瞳孔都散了,神仙下凡也救不回来。 妻女接到死讯时,天都塌了。她们怎么也没想到,家里支柱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出租屋里。 等到办完丧事,了解清楚当晚的细节后,妻女俩的悲痛直接变成了愤怒。 她们发现,高某虽然有基础病,但如果在40分钟里有人能帮一把,绝对不至于没命。 于是,她们把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34万。 法庭上,杨某还觉得委屈,辩解说高某是自己病死的,又不是她害死的,她没拿刀也没下毒,凭什么让她赔钱? 她甚至觉得,自己最后去找房东求救,已经算是尽了情分。 但法官认为,两人虽然是非法同居关系,但在那种封闭的居住环境下,双方已经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救助义务。 高某突发恶疾,杨某作为唯一的在场人,有责任也有义务第一时间呼救。那消失的40分钟,就是导致高某死亡的直接推手。这种冷漠,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过失。 这事儿真是让人唏嘘。高某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和情人同居,结果落得个猝死出租屋的结局,也算是自食恶果。 但杨某的做法更让人心寒,同居期间,面对突发疾病的高某,她竟能冷眼旁观40分钟,这哪还有半点人性? 法律判她担责,真是大快人心。这也给那些搞婚外情的人提了个醒,别以为能躲过道德谴责就万事大吉,法律也不会放过那些冷漠无情、见死不救的人。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杨某与高某同居,高某突发心梗时,杨某作为唯一在场人,有救助义务却未及时呼救,存在过错,导致高某错过抢救时间死亡,杨某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合理合法。 最后,法院判决杨某承担50%的责任,赔偿家属5万多元。 虽然钱不多,但这股正气立住了。这种判决就是要告诉那些人:哪怕是见不得光的关系,在生命面前,法律也绝不容许冷眼旁观。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