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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面前,亲情啥也不是!”福建福州,一83岁阿婆,老伴和儿子都先她去世,多年以

“利益面前,亲情啥也不是!”福建福州,一83岁阿婆,老伴和儿子都先她去世,多年以来全靠弟弟照顾,可弟弟没有想到,半年前妹妹回来了,她照顾阿婆半年,阿婆二话不说,立刻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妹妹,弟弟急了,那我算啥?几十年白照顾了?阿婆: 你炒股亏损上百万,还借我20万不还,我怕你卖我房子抵债!可弟弟更急了,我给你打借条了!三人闹的不可开交,经过调解,结果令人意外! 蒋阿婆今年83岁,老伴和独子在她之前,早早就去世,阿婆无依无靠,这些年全靠弟弟阿明在照料。 弟弟阿明也年过7旬,这么多年,他对姐姐的生活起居、看病住院都包圆了。 就连姐夫的坟,每年都是他默默的前去祭扫,他扪心自问,自己对蒋阿婆没什么不好的。 可去年9月,远在西安的妹妹阿红来了,阿红说她闲着也是闲着,她要照顾姐姐,也能让阿明歇一歇。 阿明一开始还挺高兴,觉得终于有人能搭把手了,可万万没有想到,才过了半年,他就听说姐姐把名下的房子以50万的低价过户给了阿红。 阿明顿时气得血压飙升,我几十年的付出,怎么就比不过妹妹来了这半年的照顾? 阿明的儿子小鑫也是气的不行,自己一家人 小鑫甚至怀疑,姑姑是用了什么手段哄骗蒋阿婆奶奶,可阿红一听这话,顿时气的面红耳赤! 原来,半年前阿红接到蒋阿婆的求救电话,阿婆告诉她说,保姆把她关在床上三个月,连饭都不给吃饱,她人都饿瘦了。 阿红心疼姐姐,立刻就从西安赶来,她带姐姐去看病,姐姐的身体这才慢慢好了起来。 话说到这里,阿明不乐意了,他质问蒋阿婆,你啥意思,意思是我给你找的保姆不好? 阿明委屈,蒋阿婆去年一口气换了四五个保姆,都是她自己不满意。 而自己每周都去看她好几次,怎么可能会丢下她不管? 蒋阿婆默不作声,她不否认弟弟对她的好,只是说自己年纪大了,有些事还是妹妹照顾着方便。 后来在调解员的追问下,蒋阿婆才说出了实话:弟弟阿明炒股亏了上百万,还借了自己20万元,至今没还。 姜阿婆一想,如今自己老了,就只有这一套房子,如果自己把房子过户个了弟弟,就怕弟弟为了还债,把她房子的卖了。 万一卖了,自己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而妹妹阿红家经济条件好,肯定不会打她房子的主意,蒋阿婆把房子过户给她,就是想保住自己的养老房。 而那50万元也只是走了个过户流程,其实一妹妹一分钱都没给她。 阿明一听更是急了,说自己从来没想过卖姐姐的房子,他借阿婆20万元,借条都写了,肯定会给姐姐还钱。 可现在说啥都已经晚了,房子已经过户到阿红名下,他就怕姐姐以后的日子没保障,提出要分一半房产。 蒋阿婆叹了口气,说自己不是偏心,只是想给弟弟设个“观察期”。 房子先让妹妹保管,自己能住到老,要是弟弟以后还像以前一样用心照顾,等自己百年之后,房子给他和阿红平分。 经过调解,三人做出了决定,让阿红给蒋阿婆办个居住权登记,这样就算房子在阿红名下,蒋阿婆也能一辈子住在里面。 阿红一口答应了,阿明也放下了心。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蒋阿婆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自主处分自己的房产,将其过户给妹妹阿红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办理居住权登记后,蒋阿婆可以合法居住该房屋直至去世,保障了她的养老权益。 蒋阿婆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自己就这一套养老房,弟弟欠了那么多债,换谁都会担心房子被卖,老了没地方住。 妹妹阿红虽然只照顾了半年,但她的照顾确实解决了阿婆的燃眉之急。 阿明要是早点跟阿婆说清楚自己的情况,也不会闹出这么大的误会。 最终经过调解,结果皆大欢喜,亲情在利益面前确实很脆弱,但只要大家都多为对方着想,总能找到解决办法。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