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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一女子在打印店里打印完资料后,要求店员帮忙整理归类,店员说刚才就告诉过

四川成都,一女子在打印店里打印完资料后,要求店员帮忙整理归类,店员说刚才就告诉过她店里只负责打印,不负责整理。随后女子情绪崩溃,嗷嗷大喊,老板没惯着她,一声怒吼“出去”!有这样力挺店员的老板真好! 众所周知,图文打印店是打印材料的地方,大家去打印都是自己整理,甚至有人都不愿意别人帮忙,因为怕帮倒忙。 成都一女子穿的像模像样,带个眼镜看着挺斯文的,她到店里跟店员说要打印资料。 经过一番沟通后,店员了解这位女子要打的资料不是一本装订成册那种,而是那种多而乱的资料。 店员有经验,之前有过打印类似的资料的客户,当时的客户把自己都弄迷糊了。 店员很细心,怕她和之前客户一样最后糊涂了,还特意问她要不要分类装订,女子说不需要。 店员还是提醒了一句,那你自己看着点,别弄混了, 我只负责打印,你要是弄乱了,我不负责帮忙整理。 女子说自己心里有数,能整明白。 于是店员按照女子的要求,打了一份又一份的资料,打印时候,女子没有理会那些资料,就任凭一张一张的资料堆积在一起。 等到资料堆了一堆后她才回过头来准备整理。 只见她把刚打印出来的资料翻来翻去,似乎自己也蒙圈了 。 她没有反思自己刚才的漫不经心,也没静下心好好思考该怎么整理资料。 整理不明白了,她就厚着脸皮要求店员来帮忙整理,店员说自己刚才已经提示过了,自己只负责打印,不负责整理。 当时店里不只她一个客户,店员也不只为她一个人服务。 听到店员不帮忙,这名女子开始还是央求店员,让她帮帮忙。 见到店员是真的不帮忙,该女子情绪瞬间崩溃,头摇来摇去,把卡在头上的眼镜都甩掉了,手也来回摇摆,同时大喊大叫,还说自己受不了了。 店里其他人都被她的行为吸引了,大家都停下手头的事,怔怔的看着她。 她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继续大喊。有人提示她有什么事,好好说,不要乱叫。 她还振振有词,说自己没有乱叫,是店员不帮忙整理。 似乎错的不是她,而是店员。 打印店老板也发话了,我们是打印店,不是给你整理的! 女子不依不饶,嘴里尽是不满,也没停止她的大喊大叫。 大家都拿她没辙,店员也没再说话。遇到这样的客户店员内心的崩溃的,但没办法,顾客是上帝。 要是店员手里没活,估计店员一定会帮她,因为这喊叫不仅自己听了不舒服,也影响别的客户! 店员不敢吱声,但老板可不惯着她,在她连续乱叫之后,老板大喊一声"出去,不要在这里发神经"。 这一句话说出来真叫人心情顺畅,多数情况下,服务行业员工一般都不敢得罪客户,有苦都自己往下咽。 很多小单位老板也都会让员工依着客户,只会为难自己人。 这个老板的一句怒吼,既整治了生活中那些没理硬矫情的人,也为员工出了气。 根据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的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形及处罚标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标准: 一般情节, 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 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聚众实施(首要分子) 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打印店这名女子说她扰乱了社会秩序 ,处罚她还有点严重,但她在打印店这种公共场合大喊大叫,实在是不道德,让人心烦。 《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平等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我服务于你就低你一等。也不因为你是客户,就可以对我大喊大叫。 最后还是想为打印店的老板点赞!谢谢老板为员工撑腰!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