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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一男子夜里出行,突然听到路边有个女生蹲在地上哭。男子当时就想要做好人,

甘肃兰州,一男子夜里出行,突然听到路边有个女生蹲在地上哭。男子当时就想要做好人,停下来询问女子为什么哭泣。二人不知道是否达成什么合意,女子诱导说“带我回你家吧”,男子竟然真的就把这个女子带回自己的出租屋。谁知道,刚进家门,就遇到4名男子敲门并且闯入,威胁男子交出财物,还抢走了20条香烟。 深圳新闻网3月29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要说做好人,可不是这么好做的。你眼中的“弱势群体”,可能转眼就变成“饿狼猛虎”,欺负你没商量。 张某(化名)夜间下班回家,经过一条小路的时候,突然从路边传来一阵女生的哭泣声。 本来黑漆漆的夜里听到这个哭声,还是有点瘆人的,张先生立刻就停下来,却看到哭泣的是个妙龄女子。 看到女子长相清纯漂亮,张先生则有些放松了警惕。 女生当时蹲在马路边上,然后头埋着一个劲的哭泣。张先生看到女子哭得很伤心,就准备上前询问情况。 仔细看看女子的情况,在路边可怜的蹲着,然后一个劲的哭,看着很令人同情。张先生此刻同情心泛滥,毕竟在这边,大夜晚的、还在偏僻的路边,如果这个时候,他选择不管不问,直接一走了之,也并非男子汉所为。 经过一番沟通,女子则暗示,让张先生将她带回家,后面可以再做其他打算。 至于是否达成其他合意了,这个也就不得而知。 总之后面,张先生还真的把这位哭泣的女子,直接就带回了自己的出租屋内。 谁知道,刚把女子带回家没多久,女子就悄悄用手机给外面的几个“伙伴”发了信息,还把这边的地址定位也发了过去。 之后张先生就听到屋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打开房门之后,气势汹汹的闯进来4个男子。 他们都持械进来,然后就对着张先生威胁,要求他把家里的财物给交出来。 再看看刚刚的女子,也面露凶相,丝毫不是刚刚那种柔柔弱弱的样子了。张先生这个时候才算明白:他这是被人给算计了。 4个男的直接就在屋内搜索财物,顺走了张先生的20条香烟,还让张先生把家里的现金交出去,涉案金额共计4470元。 在搜刮完善之后,四个男子、外带一名女子,立刻就潜逃出去。 看到几个人溜走了,张先生也是惊魂未定,缓过神来,才立刻报了警求救。 办案人员到案之后,火速展开侦查。发现这类人,合计7名作案份子。 先去交通枢纽地带把3位准备连夜逃走的成员给抓获,之后又到兰州市区里抓获了正在藏匿的另外4名成员。 被抓之后,这7个人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也是供认不讳,先佯装可怜,之后诱导受害人前往住处,再安排其他人员过来抢夺财物。 这类犯罪,是典型的针对性侵财类犯罪,主要就是实施暴力入室抢夺,如今这7个人均被处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先是诱骗,之后是实施暴力,抢夺财物,入室抢劫,这些人的行为均构成了刑事犯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方式,胁迫抢夺他人财物,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还存在“入户抢劫”的情形,量刑标准就会升格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本案件事发于张先生的出租屋内,属于他人生活的场地,并且跟外界相对隔离,这类租房就属于相对隐秘的住所空间,所以这些犯案分子也构成了入室抢劫。 这7个人,整个过程流程,并且作案动机明确,有一定的组织性,具备高度的预谋性和主观恶性,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当确定犯罪之后,这7个人必定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虽然当这些人员进入房屋后,尚且没有对张先生使用暴力,只不过是使用欺骗或者持械威胁来索取钱财,但是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持刀威胁可能还会跨越敲诈抢劫范畴,其危害性更大。 从这些作案分子来看,都是小年轻,不务正业,还在想着去做犯罪的事情,如今进去了,也值得他们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了。 另外,受害者们也需要引发注意,大半夜的随便“救助”柔弱女性,其实也存在漏洞,最好的方式,就是拨打个救助电话、报个警,保证这个女的,立刻就溜掉了。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