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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有差旅制度,打着出公差的幌子旅游度假也是不行的 公元907年,朱温“再三

古代也有差旅制度,打着出公差的幌子旅游度假也是不行的 公元907年,朱温“再三推辞”之后,受禅称帝,建立了后梁。 上台之后,他开始整顿吏治,其中一项措施就是严肃差旅制度。 此前,有许多中央派往地方执行公务的官员,办完公事后,赖在地方上不走,有些人甚至“逾年涉岁,未闻归阙”,好几年都不见回京城。 这种行为,不仅是玩忽职守,也大大增加了地方上的开销。试想,上差来了,地方官总不能,恐怕也不敢撵人家走吧,那就只能硬着头皮出人、出钱,陪吃陪喝陪耍地伺候着。 针对这种现象,当年九月,朱温下了一道敕令,对差旅制度进行“量化”,具体规定了中央官员去不同地方出差允许逗留的时间。 较远的地方,比如江浙、福建、广州等地,可以呆一个月;次远的地方,比如湖南、湖北可以呆二十天;再近点的可以呆十天,其它地方只能呆三五天。 有人说了,那我在路上可以走慢点,看看沿途的风景也不错。那你想多了,新的差旅制度规定,“日行两驿”,一路上有多少驿站,自己算。 有人又打起了小算盘,那我在路上生病了,或者遇到大河阻路,一时之间打不到“船的”,这总可以有点“自由时间”了吧?人家的制度也很人性化,这种突发情况可以有,但你得“委所在长吏具事由奏闻”,找当地的官员给你说明情况并上报朝廷,说白了,得找人担保,证明你没有撒谎,保人还得是个官儿。 一但有问题,御史找当事人谈话的同时,估计也得找保人。差旅那些事 参考《旧五代史.梁书.太祖纪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