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眼睛!四川乐山,女子去江边锻炼时,总是看见有男人一丝不挂在江里裸泳!女子看了整整1个月后,忍无可忍,直接曝光了男子的行为!女子:“简直辣眼睛,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 女子有晨练的习惯,每天早晨都是按固定路线在居住小区附近江边散步锻炼。 最近去江边锻炼,每次经过同一段江面时,映入眼帘的画面都让她尴尬得无处躲藏——一群中年男人,一丝不挂,在江水里悠然自得地裸泳。 一天两天,她忍了;一周两周,她绕道走;一个月过去,这位女士终于忍无可忍,拿起手机拍下视频,将这群“放飞自我”的大叔公之于众。 “简直辣眼睛!这里是公共场合,旁边就是步道,来来往往这么多人,你们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女士在视频中气愤地说道。 视频发出后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说,这是耍流氓,属于流氓罪,报警取理。 也有的说,人家游泳管你什么事啊!你不看不就行了! 还有的说,人家游个泳怎么了?”“你非要盯着看?”“管得太宽了吧?” 我想说的是,裸泳没毛病,可是也要分个场合。 乐山这段江面,是开放的公共水域,旁边就是市民锻炼的步道。你在这里裸泳,等于把“非请勿入”的私密行为,强行塞进了所有人的视线范围。 这不是“回归自然”,这是把公域当私域。 再说这群大叔的心态。他们真的不知道这样不妥吗?未必。更可能的是——“我年纪大了,无所谓”“男人嘛,看就看呗”“习惯了,没人管”。这种“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的逻辑,本质上是对他人感受的漠视。 一个月,这位女士没有第一时间曝光,说明她给足了体面。但体面换来的,是对方毫无收敛。最终她选择曝光,不是“多管闲事”,而是被逼无奈。 公共场合的基本礼仪是什么?是你不论做什么,都要考虑是否会给他人带来不适。抽烟要考虑旁边有没有孕妇儿童,外放视频要考虑会不会吵到别人,裸泳,自然要考虑是否冒犯了路人的视觉尊严。 你不觉得丢人,别人还觉得你在猥亵别人呢! 真正的自由,从来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不想看见什么,就可以不看见什么。 有人说,那让警方去管啊。事实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扰乱公共秩序的,是可以处以拘留或罚款的。只不过很多时候,这类行为处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灰色地带。 但灰色地带,不等于“合理地带”。 写到这里,我想对那位女士说一句:你没做错。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往往就体现在它对“让人不适的行为”有没有说“不”的勇气。 也想对那几位大叔说一句:江水再凉,也没有被路人投来异样目光难堪。乐山有山有水是好地方,但请穿上你们的泳裤——这不叫束缚,这叫体面。 公共空间的底线,不是你爽不爽,而是别人舒不舒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