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一名民国女子光着身子,只穿一件外衣,在被公公看到后,立马把她丈夫训斥了一顿。 这位女子名叫卫清芬,生活在广州,这一事件的背景,是当时掀起的“天乳运动”中的一幕。 1927年,广东省民政厅厅长朱家骅提了提案,三个月内全省女子都得放胸,敢再束,一次罚五十块大洋,卫清芬听说后,咬咬牙,把束奶帕扔了,因为那时候还没胸罩,她就只能光着身子,套一件外衣出门。 那天她在家走动,没留神,被公公撞见了,公公一看,脸都黑了,立马把儿子叫到正房,劈头盖脸一顿训,说媳妇不守规矩,不成体统,必须马上把胸束回去,卫清芬没办法,刚松快几天,又被丈夫逼着,把束奶帕重新缠上。 没过多久,她上街,被女警察拦住,警察一摸,她还在束胸,当场开了罚单,罚五十块大洋,她回家把单子给公公看,公公嘴硬,说罚就罚,这点钱不算什么,可没过几天,妇女组织上门检查,又发现她束胸,再罚五十块。 两次罚钱,加起来一百块,那时候普通人家,一个月生活费也就几块大洋,公公看着两张罚单,心疼得不行,再也不提让她束胸的事了,卫清芬终于能把束奶帕彻底扔掉,不用再受那份罪。 正是这一过程,西方的“胸罩”逐渐进入中国,成为新的选择,但这种新型的内衣并没有马上被所有女性所接受,毕竟,对于许多女性来说,肚兜和抹胸已经成为了她们熟悉的衣物,而胸罩则代表了一种新的、不太舒服的尝试。 这事不是个例,当时广州很多人家,公公婆婆都守着老规矩,见媳妇放胸就骂,可政府罚得狠,一次五十块,谁也扛不住,卖小马甲的商家生意一落千丈,女人们慢慢都松了绑,天乳成了新样子。 卫清芬的经历,就是天乳运动里最真实的一幕,从被家人逼着束胸,到因为罚款不得不松绑,一个普通女人的身体自由,就这么在规矩和钱的拉扯里,一点点挣了出来。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